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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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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价格量纲问题,跟曹国奇讲一讲 [推广有奖]

1993110 发表于 2020-2-1 09:35:37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你去菜市场买菜,一元钱/一斤白菜,你买了一颗白菜。这是交换比例,方便你买菜,算账。万一你不会口算心算咋办?方便你买菜、算账。


你搞经济学研究,一斤白菜的市值是多大?一棵白菜的身价是多少?白菜的自身所值是什么?白菜的本身价值是哪些?这是交换价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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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20-2-1 09:51:1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曹国奇 发表于 2020-1-30 23:46
这是你个人的看法。
反正我依照“价格是交换比例”这个定义来讨论问题。
1,你这也是规定出来的。你规定,你认定,交换价格就是交换比例。
那么,你这种规定的道理何在?
那么,其他人也可以有其他规定,规定比例是比例,价格是价格,两码事。


2,譬如,交换比例=一元钱/一斤白菜,或者,交换比例=十六元÷一棵白菜,等等,
此时,一元钱,和,一斤白菜,二者的之间、中间,有共同的比例,譬如是一:一。

此时,一元钱,和,一斤白菜,一者是另一者的什么数量?
譬如,一斤白菜=一元钱?或者,一斤白菜>一元钱?或者,一斤白菜<一元钱?或者,其他等等。

上述有2个问题,一个是比例关系,另一个是数量关系。
那么,比例关系,不能抹杀数量关系,不能代替数量关系。
反而,数量关系更大,更深,更广,也更重要。
毕竟,搞经济学的研究,不是买菜、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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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jy 发表于 2020-2-1 13:57:0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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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20-2-1 15:24:02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曹国奇 发表于 2020-1-30 23:46
这是你个人的看法。
交换价格不是交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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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奇 发表于 2020-2-22 00:56:3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百十一:也许有时候,买菜主妇会说,今天买一条鱼用了20元、买一斤白菜用了4元,买鱼比买白菜多花16元。这句话也没有逻辑问题。因为主妇是在对两个开支项目进行比较。也就是说,主妇在购买白菜这一项目上花费4元,在购买鱼这一项目上花费20元,白菜项目比鱼项目多花16元。如果用量纲审视的话,那么,两者的量纲都是“元/项”。其中,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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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就出在“如果用量纲审视的话,那么,两者的量纲都是“元/项”。其中,没有任何问题。”这句话。百十一这句话是明显在偷换概念了,因为分母代表的是使用价值,哪怕文字符号相同也未必能通约。比如,修建珠港澳大桥为一个建筑项目,单位计量是“项”,但是搞软件设计的也会“项”表示一个项目。这二者能比吗?



     这也许是文字局限的原因,不能满足经济学的需要导致的。明显的事实是不同两种商品在汉语中都能用“件”计量,但是在英语中偏偏不能都用“件”计量。

      至于阁下认为日常生活口语没有“衣服比米贵”这陈述,这就涉及个人的经验和学术态度,我说有,你说没有,都是空口无凭。但是斯密的“钻石比水贵”立了字据,赖不掉。日常生活中这种陈述实际是比较价格的分子部分,意思是:购买特定量A所花的钱比购买特定量B多。因为“特定量”在一定范围内的日常交流中已经约定俗成了。比如“袜子比衣服还贵”中的特定量是“一双袜子、一件衣服”,不是“一只袜子、一件衣服”。通常袜子的消费单位是2只,一双。一只袜子不构成消费单位。



        如果不考虑“约定俗成”这个天件,那么有反问“难道1克钻石比1江水贵”?百十一为了证明自己言之有理,说钻石和水的计量单位都是“克”,这与事实不符。难道桶、瓶、杯等不是水价格的计量单位吗?

       再比如19年高速收费改革引起很多矛盾,其主要原因在于将原来货车按重量收费改成按体积收费,这样空车与载货车收费一样,多拉货与少拉货收费一样。对于小型面包车一直是按座位收费,于是多数面包车减少座位,但是车身的体积不变。唠叨这个事例在于说明一个事实,价格的分母一定是指使用价值。实际中经济活动有大量的人在占文字表述不足的空子,以为自己争取更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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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十一 发表于 2020-2-22 19:21:5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曹国奇 发表于 2020-2-22 00:56
百十一:也许有时候,买菜主妇会说,今天买一条鱼用了20元、买一斤白菜用了4元,买鱼比买白菜多花16元。这句 ...
第一小段
    百十一:“也许有时候,买菜主妇会说,今天买一条鱼用了20元、买一斤白菜用了4元,买鱼比买白菜多花16元。这句话也没有逻辑问题。因为主妇是在对两个开支项目进行比较。也就是说,主妇在购买白菜这一项目上花费4元,在购买鱼这一项目上花费20元,白菜项目比鱼项目多花16元。如果用量纲审视的话,那么,两者的量纲都是“元/项”。其中,没有任何问题。”
     问题就出在“如果用量纲审视的话,那么,两者的量纲都是“元/项”。其中,没有任何问题。”这句话。百十一这句话是明显在偷换概念了,因为分母代表的是使用价值,哪怕文字符号相同也未必能通约。比如,修建珠港澳大桥为一个建筑项目,单位计量是“项”,但是搞软件设计的也会“项”表示一个项目。这二者能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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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第一小段
    当然能比!大桥项目120亿,软件项目100亿。大桥项目比软件项目多20亿,绝对没有任何问题。我敢肯定,科学院院士不反对这种比较,菜市大妈也不会反对,任何一个神志正常的人都不会反对。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反对这一比较,这个人,我不说,你也知道。
    当我们比较这两项目的投资时,只考虑它们的开支,它们的其它东西都不用考虑。你纠结这一点,正是走火入魔之处。
    若按照走火入魔的路子走下去,纠结于单位的其它东西,那么,任何比较都行不通。
    比如“今天比昨天热”,在你看来肯定是错误的,因为世界运动是变化的,今天的“天”与昨天的“天”完全不同,是绝对不能比的。
    再比如“张三比李四高10厘米”,在你看来也是错误的,因为张三穿夹克的男生,而李四是穿运动装的女生,是绝对不能比的。
    按照你走火入魔下去,“车辆越来越快”,这句话也是错误的。因为越来越快是指速度增大,即后一秒的速度比前一秒的速度大,尽管两个秒的速度量纲都是“米/秒”,分母虽然都是秒。但世界是变化的,后一秒是与前一秒完全不同的秒,因而两个秒是不可比较的。若要比较,加速度这个概念就冒犯你曹国奇了,物理老师都没饭碗了。
    也就是说,像你这样走火入魔,世界上就没有思维了。
    正确的思维是:不管世界怎么变化,我们只比较今天和昨天的温度,其它东西不在考虑之内;不管张三和李四姓别穿戴如何,我们只比较两的身高,其它东西不关我何事;不管大桥项目和和软件项目的其它东西怎么不同,我只考虑两者的开支,其它东西和我们讨论的问题无关。
    告诉你,大桥项目开支的量纲是“元/项”,软件项开支的量纲也“元/项”。尽管大桥项目的物理内容与软件项目的物理内容不同,但是,既然分子已经被限定为“元”,分母就只能考虑与元有关的量——开支数量。至于物理内容,两者同与不同,与比较何干?
    还告诉你一句话,学点东西有好处,记点哲学、逻辑名词也是好事,但是,像你这样走火入魔却是有害无益。





     第二小段
     这也许是文字局限的原因,不能满足经济学的需要导致的。明显的事实是不同两种商品在汉语中都能用“件”计量,但是在英语中偏偏不能都用“件”计量。
      至于阁下认为日常生活口语没有“衣服比米贵”这陈述,这就涉及个人的经验和学术态度,我说有,你说没有,都是空口无凭。但是斯密的“钻石比水贵”立了字据,赖不掉。日常生活中这种陈述实际是比较价格的分子部分,意思是:购买特定量A所花的钱比购买特定量B多。因为“特定量”在一定范围内的日常交流中已经约定俗成了。比如“袜子比衣服还贵”中的特定量是“一双袜子、一件衣服”,不是“一只袜子、一件衣服”。通常袜子的消费单位是2只,一双。一只袜子不构成消费单位。
       如果不考虑“约定俗成”这个天件,那么有反问“难道1克钻石比1江水贵”?百十一为了证明自己言之有理,说钻石和水的计量单位都是“克”,这与事实不符。难道桶、瓶、杯等不是水价格的计量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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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第二小段
    不止你看过斯密的书,别人也看过。当斯密说“钻石比水贵”时,必定是指相同的量。如果他没有点明“同量的钻石和同量的水”,那是因为大家心里都心知肚明,没有必要点明。也就是说,要么是一克钻石与一克水比较,要么是一江钻石与一江水比较。绝对不可能像你那样,钻石以颗作单位,而水则以江作单位,故意曲解。告诉你,你那叫脑筋急转弯,你以为是取笑斯密,其实是你在取笑你自己。
   
     当菜市大妈说,牛肉比猪肉贵时,即使没有点明是——每斤牛肉比每斤猪肉多几块钱,大家也心知肚明,她肯定是在指相同的量。只有你才会故意曲解大妈的话———”一群牛比一斤猪贵“
    至于桶、瓶、杯这些计量单位,我没有义务通通写也来。世界上有那么单位,一个一个都举出来?我没有那么无聊。
    注意,不要欺负没学过英语的中国人。




       第三小段
       再比如19年高速收费改革引起很多矛盾,其主要原因在于将原来货车按重量收费改成按体积收费,这样空车与载货车收费一样,多拉货与少拉货收费一样。对于小型面包车一直是按座位收费,于是多数面包车减少座位,但是车身的体积不变。唠叨这个事例在于说明一个事实,价格的分母一定是指使用价值。实际中经济活动有大量的人在占文字表述不足的空子,以为自己争取更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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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第三小段
    任何一个改革,利益既得者与利益得失者之间都会发生冲突,这与量纲无关,不要乱扯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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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奇 发表于 2020-2-23 03:53:4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百十一 发表于 2020-2-22 19:21
第一小段
    百十一:“也许有时候,买菜主妇会说,今天买一条鱼用了20元、买一斤白菜用了4元,买鱼比买 ...
   
  百十一:  当然能比!大桥项目120亿,软件项目100亿。大桥项目比软件项目多20亿,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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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这么说时,你已经是去掉价格分母的陈述,讲的是“买1菜花了多杀钱”,跟买菜大妈的陈述没有区别。大桥还有个计量单位,叫“座”,要用“大桥价格是120亿元/座”来表述你就闭嘴是吧?此时,你如何在“120亿元/座桥”与'20亿元/项IE”间比较大小?
        说实话,争论到这种份就很没意思了。
        其实,我真想用人肉和猪肉做比喻来回答你的,但是这样太那个了。争论就争论,不要骂人。

   


百十一:当斯密说“钻石比水贵”时,必定是指相同的量。如果他没有点明“同量的钻石和同量的水”,那是因为大家心里都心知肚明,没有必要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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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肯定斯密是这么想呢?讲不通,背理了,就来所谓的假设,这不是学术。
        再,即使按照价格单位是“元/克”来分析,那么当钻石价格为“元/1江”,则钻石像石头一样多,一文不值;当钻石价格单位为“元/1粒子”时{1粒子=克/6.02×1023},钻石的质量单位就是1个碳原子,此时钻石已经不是钻石了,但是此时的水还是水。
       现在看来,阁下根本没意识到我前面提到“特定量”、“价格分母单位是指使用价值”在说什么。我没想到阁下哲学素养这么需要加强。任何事物的量变到一定程度,其性质(使用价值)都会发生改变。
        克、米、牛等都是物理学计量单位,它们表达的前提是不涉及事物性质的改变,经济学不过是借用这些单位表达而已。克、米、牛等不是经济学亲生的,是保养人家的儿子,用起来自然有不通套之处。


         
   百十一: 任何一个改革,利益既得者与利益得失者之间都会发生冲突,这与量纲无关,不要乱扯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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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举例车辆高速收费改革,就在于指出车辆高速价格的分母变化了,以前是按重量收费,现在是按体积收费。现在的高速价格不是原来的高速价格,所以出现矛盾,司机意见很大,说现在收费不公平。
        这与我强调价格的分母单位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的意义是完全一致的。货车的使用价值是拉货,自然在经济学角度看,按货物重量收费时公平程度要高一些,按货车体积收费公平程度低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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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十一 发表于 2020-2-23 10:17:1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随你吧,你的智商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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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概念搞得走火入魔了。

鱼和白菜,作为使用价值,在自然形态上,当然不可通约,无法以统一的单位来计量,无法比较;
但这二者作为价值形态,却是可以通约,可以比较,乃至可以相加的。所谓“价值”,就是要撇开各种商品中的“自然形态”,来谈它们中所蕴含的共同的东西。

开饭店的小老板,要向顾客提供一碗叫作“酸菜鱼”的菜肴,他肯定要让他的会计帮他算出这碗“酸菜鱼”中,用的鱼需要多少成本,用的酸菜需要多少成本,用的各种调味料需要多少成本,用的厨师和服务员人工需要多少成本,在会计的“生产成本”账户里,鱼、酸菜、调味品、人工等统统可以用统一的单位,即货币单位,来计量。然后,会计就可以将鱼、酸菜等等,在货币形态上,随心所欲地进行计量、进行加减乘除,进行这碗酸菜鱼的成本核算了。每个饭店的会计天天在做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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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20-2-23 12:41:44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半床花影抱书眠 发表于 2020-2-23 12:10
搞概念搞得走火入魔了。

鱼和白菜,作为使用价值,在自然形态上,当然不可通约,无法以统一的单位来计量 ...
鱼和白菜,作为使用价值,在自然形态上,当然不可通约,无法以统一的单位来计量,无法比较;
但这二者作为价值形态,却是可以通约,可以比较,乃至可以相加的。所谓“价值”,就是要撇开各种商品中的“自然形态”,来谈它们中所蕴含的共同的东西。

开饭店的小老板,要向顾客提供一碗叫作“酸菜鱼”的菜肴,他肯定要让他的会计帮他算出这碗“酸菜鱼”中,用的鱼需要多少成本,用的酸菜需要多少成本,用的各种调味料需要多少成本,用的厨师和服务员人工需要多少成本,


成本是价钱价款,不是比例比率。产值也是价钱价款,不是比例比率。

产值=成本+利润=产品的市价市值=价钱价款=价格,不是比例比率。

1个馅饼多少成本?多大价钱?不是多大比例比率。

2碗米饭多少成本?多大价钱?不是多大比例比率。

3份午餐多少成本?多大价钱?不是多大比例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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