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吴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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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驳创造价值——我的经济学观点之九 [推广有奖]

61
吴本龙 发表于 2010-4-23 12:08:39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4-23 10:44

你的公式是:
劳动量×标准工资率(货币数量 / 得到该数量的货币生产工人平均耗费的劳动量)= 标准工资;
资本量×标准利润率(货币数量 / 得到该数量的货币资本家需要使用的资本量)= 标准利润。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774396&page=5&from^^uid=1123236

我把它们简化为:
劳动量×货币价格/劳动量=工资价格;
资本量×货币价格/资本量=利润价格;
(其中的货币价格/劳动量——就是“标准”工资率,而货币价格/资本量——就是“标准”利润率。)

它们之间有矛盾吗?
   当然有矛盾了,你自己品吧。我只提醒你,这里所说的货币是金银本位制以前的货币。

62
吴本龙 发表于 2010-4-23 12:26:42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4-23 10:21

1 与吴兄讨论问题常常能学到一些新的知识。例如我现在知道:“人体的体力活动归根结底应溯源于所摄入的食物的化学能量与热能量”——这个重要的发现是1885年才提出的。……不过即使斯密当时已经知道这个道理,我觉得,他还是只会把“劳动时间”纳入经济学范畴——因为这已经足够了!
2 我不会主动向你兜售“新概念”(因为你已经有所了解),除非你追问相关的问题。
  呵呵,赫兄真乃顽固不化也。我在31楼才说,斯密的劳动量 = 劳动时间 × 劳动强度 × 劳动技巧,你怎么会说,斯密只会把“劳动时间”纳入经济学范畴呢?其实,斯密的劳动量规定已经接近物理学中的劳动量了。即,劳动时间 × 劳动强度 。就是因为他没赶上经典力学成熟期,才多了一个“劳动技巧”。

63
ruoyan 发表于 2010-4-23 12:29:39
用效用论非常容易解释: 创造价值就是使效用在原有的水平量上产生一个效用增量。

64
吴本龙 发表于 2010-4-23 12:36:23
kejianwang 发表于 2010-4-23 11:45

人的劳动量用能量单位公斤米来表示和计量,对于确定产品价格有意义吗?我做了一件衣服,耗费了我100公斤米的能量,你做了一双鞋,耗费了你100公斤米的能量,结论是我用衣服交换你的鞋子是等价交换。可这100公斤米的能量如何测量?
资本用来购买的原材料与产品耗费的劳动量是什么关系?
   当然有意义。古人对劳动强度的大小是有直观感觉的。当两种劳动的强度明显不同时,劳动强度大的劳动者在交换产品时会要求对方用较多的劳动时间所生产的产品来交换。如果按等量的劳动时间耗费互相交换产品,那么,轻体力劳动者将会无偿占有重体力劳动者的一部分体力消耗。这样的交换必然会怂恿劳动者都去从事轻体力劳动。至于价格是交换产生以后的事。

65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4-23 14:33:40
61# 吴本龙

赫赫铭儿:
你的公式是:
劳动量×标准工资率(货币数量 / 得到该数量的货币生产工人平均耗费的劳动量)= 标准工资;
资本量×标准利润率(货币数量 / 得到该数量的货币资本家需要使用的资本量)= 标准利润。
我把它们简化为:
劳动量×货币价格/劳动量=工资价格;
资本量×货币价格/资本量=利润价格;
(其中的货币价格/劳动量——就是“标准”工资率,而货币价格/资本量——就是“标准”利润率。)
它们之间有矛盾吗?

吴本龙:当然有矛盾了,你自己品吧。我只提醒你,这里所说的货币是金银本位制以前的货币。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774396&page=7

看来吴兄提不出什么矛盾了。……其实你不必担心我会误解你,而且我也知道你“所说的货币是金银本位制以前的货币”。

66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4-23 14:52:59
62# 吴本龙
呵呵,赫兄真乃顽固不化也。我在31楼才说,斯密的劳动量 = 劳动时间 × 劳动强度 × 劳动技巧,你怎么会说,斯密只会把“劳动时间”纳入经济学范畴呢?其实,斯密的劳动量规定已经接近物理学中的劳动量了。即,劳动时间 × 劳动强度 。就是因为他没赶上经典力学成熟期,才多了一个“劳动技巧”。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774396&page=7&from^^uid=1123236

纳入经济学的劳动时间当然包含一定的劳动强度,否则“劳动时间”还有什么意义呢?
斯密一定会把已经包含了“强度”和“技巧”的劳动时间纳入经济学,但不会把“公斤米”纳入经济学。——其实当时已经有了“公斤米”的概念,即使没有,“焦耳”总该是有了吧?……斯密为什么不用呢?

67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4-23 14:59:14
63# ruoyan
用效用论非常容易解释: 创造价值就是使效用在原有的水平量上产生一个效用增量。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774396&page=7&from^^uid=1123236

吴兄最反对有人说“创造价值”,你怎么还用呢?

68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4-23 17:52:54
64# 吴本龙
当然有意义。古人对劳动强度的大小是有直观感觉的。当两种劳动的强度明显不同时,劳动强度大的劳动者在交换产品时会要求对方用较多的劳动时间所生产的产品来交换。如果按等量的劳动时间耗费互相交换产品,那么,轻体力劳动者将会无偿占有重体力劳动者的一部分体力消耗。这样的交换必然会怂恿劳动者都去从事轻体力劳动。至于价格是交换产生以后的事。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774396&page=7

吴兄说“劳动强度大的劳动者在交换产品时会要求对方用较多的劳动时间所生产的产品来交换。”——这显然是违背客观事实的!
例如铁匠的劳动强度较大,钟表匠的劳动强度较小;但前者的劳动报酬较低,反而后者的劳动报酬较高。
例如搬运工和建筑工的劳动强度较大,公司职员的劳动强度较小;但前者的劳动报酬较低,反而后者的劳动报酬较高。
……如此等等。
所以吴兄千万不要试图用劳动强度,用“公斤米”,用“焦耳”去衡量产品的价格;更不要试图把“技巧”从斯密的公式里剔除出去。因为在测定劳动量的时候,(隐含了生产资料的)“技巧”要比“强度”重要得多!

69
吴本龙 发表于 2010-4-23 17:55:16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4-23 14:59
63# ruoyan
用效用论非常容易解释: 创造价值就是使效用在原有的水平量上产生一个效用增量。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774396&page=7&from^^uid=1123236

吴兄最反对有人说“创造价值”,你怎么还用呢?
   赫兄啊。你这是怎么了?你引用的那句话是我说的吗?

70
吴本龙 发表于 2010-4-23 18:07:59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4-23 14:52
62# 吴本龙
呵呵,赫兄真乃顽固不化也。我在31楼才说,斯密的劳动量 = 劳动时间 × 劳动强度 × 劳动技巧,你怎么会说,斯密只会把“劳动时间”纳入经济学范畴呢?其实,斯密的劳动量规定已经接近物理学中的劳动量了。即,劳动时间 × 劳动强度 。就是因为他没赶上经典力学成熟期,才多了一个“劳动技巧”。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774396&page=7&from^^uid=1123236

纳入经济学的劳动时间当然包含一定的劳动强度,否则“劳动时间”还有什么意义呢?
斯密一定会把已经包含了“强度”和“技巧”的劳动时间纳入经济学,但不会把“公斤米”纳入经济学。——其实当时已经有了“公斤米”的概念,即使没有,“焦耳”总该是有了吧?……斯密为什么不用呢?
   “包含了‘强度’和‘技巧’的劳动时间”?这是什么话?不是狡辩,就是不尊重自然科学。
       你怎么知道斯密时代已经有了“公斤米”和“焦耳”的概念呢?据物理学史记载,1807年,英国的物理学家托马斯·扬(1773~1829年)创造了“能”这个词。1826年,物理学家让·维克多·蓬瑟勒(1788~1867年)又创造了“功”这个词。而斯密1790年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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