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臧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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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价格与利润率为零企业的单件商品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之间是恒等关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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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东峰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0-2-4 21:27:0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993110 发表于 2020-2-4 19:54
所谓零利润企业,也有好几种定义。这需要作出明确定义,作出解释。
你就把他当成是不产生剩余价值的企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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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20-2-4 22:15:3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臧东峰 发表于 2020-2-4 21:22
企业名称  每件成本 每件售价 销售数量 总成本      总售价      利润

甲企业       100     100      ...
单价=100=单位成本+单位利润=0+100=1+99=2+98=。。。=100+0
那么一定有一个单位成本,恰好等于单位价格。
但是,这能说明什么事情呢?

行业平均单位价格=行业产值/行业产量的数值=100元,
那么,其中各个企业的单位价格,也完全可以有差异,也不一定恰好等于100,可能高于或低于100,甚至没有等于100的,
那么,其中各个企业的单位成本,也完全可以有差异,也不一定恰好等于100,等等,

譬如,全班同学,有平均身高,那么,可能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平均身高。
譬如,11,13,14,平均数=12.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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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20-2-4 22:32: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臧东峰 发表于 2020-2-4 21:22
企业名称  每件成本 每件售价 销售数量 总成本      总售价      利润

甲企业       100     100      ...
设单价=100,

有一个企业的单位成本恰好等于100,还有一个企业的单位成本等于102,还有一个企业的单位成本是99,这应该如何对待,如何处理呢?

如果只选择单位成本等于100的,这和选择喜马拉雅山的高度的若干万分之一,又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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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20-2-4 22:39:5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臧东峰 发表于 2020-2-4 21:22
企业名称  每件成本 每件售价 销售数量 总成本      总售价      利润

甲企业       100     100      ...
设单价=100,那么一定有一个单位成本(但是不一定实际有这个企业)也是等于100,就是说,对于100这个数字,一定有一个数字100,二者一模一样。那么,这通常看来,并没有什么深意。

另外,企业的成本=工资+其他成本,这大于工资,不可能等于工资。那除非是个挑夫,他的成本=他的工钱,他每天上街,就是扛个扁担,带条绳子,则扁担和绳子的折旧忽略不计。

所以,大哥的标题是明显错误的。大哥应该推敲自己的每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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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东峰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0-2-5 11:46: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993110 发表于 2020-2-4 22:39
设单价=100,那么一定有一个单位成本(但是不一定实际有这个企业)也是等于100,就是说,对于100这个数字 ...
对于一个零利润的企业来说,或者说对于一个没有取得剩余价值的企业来说,就单个企业来说,其劳动价值的量与劳动力价值的量是重合的,明白不?这个劳动力价值的量就是单件商品的价格。对于整个行业来说,劳动价值的量会大于劳动力价值的量,这个大于量就是行业的剩余价值量。
譬如,一个农业国中有许多的土地和佃户,其中可以产生地租的土地都归属于地主,不可以产生地租的土地都归属于国家,佃户通过耕作所获得谷物收入中,所产生的地租收入全部上交给地主,并由地主来缴纳国家税收,国家不仅不对农户征税,反而鼓励农户去耕作更为贫瘠的土地,鼓励的方法就是免其税收;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勉强可以耕种的土地就会被耕作,这所谓勉强可以耕种的土地就是不产生地租的土地,也就是产出的谷物收入除了勉强维持耕作者自身的劳动力简单再生产和弥补投入的种子、农具和耕牛等生产资料的耗费之外,没有任何的剩余,此时,其劳动价值的量与劳动力价值的量之间就是相等的,其数值就是重合的,而市场上的谷物价格,就是按照勉强可以耕种的土地上农户所耗费的劳动力价值的量或者是劳动量来确定的,决不会按照佃户耕作的较为肥沃的土地上所耗费的劳动力价值的量或者是劳动量来确定的。
因为任何因素的导致了谷物价格提高,都会让一些原本不产生地租的土地产生地租,而任何的因素导致了谷物价格降低,都会让一些勉强可以耕种的但不产生地租的土地被废弃。

另外,对于除了地租因素之外的资本利润来说,其道理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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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东峰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0-2-6 10:54:5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生产价格与利润率为零企业的单件商品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之间是恒等关系”

谁能证明这个恒等关系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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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东峰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0-2-7 09:53:3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臧东峰 发表于 2020-2-6 10:54
“生产价格与利润率为零企业的单件商品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之间是恒等关系”

谁能证明这个恒等关系是错的 ...
我再问大家一句:谁能证明这个恒等关系是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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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东峰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0-2-22 15:53:4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臧东峰 发表于 2020-2-7 09:53
我再问大家一句:谁能证明这个恒等关系是错的 ?
这里这么多的大师,就没有谁可以证明这个恒等关系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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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东峰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0-3-7 10:25:3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里面有一个不容易让人理解的地方,表面上看,商品的价格里面肯定是包含地租的,但是,地租又的确不是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

为了易于理解,我们假设的例子如下:

比如在同样的一年时间里,在耕作的技术水平完全一样和付出的劳动量相等都是相等的情况下,有几家农户都是四口之家(均为夫妻和两个子女,并且年龄段一致),每家正常的维持费用为每年800斤小麦(剩下的不足部分,可以通过挖野菜等弥补),所耕种的土地面积均为10亩,张三家和李四家为佃户,耕种的都是地主的土地,而王五家与周六家为自耕农,耕种的都是自己家的土地。
正常的年景,耕种了一年之后,张三家纯收成小麦2000斤,李四家纯收成小麦1400斤,王五家纯收成小麦1200斤,周六家纯收成小麦800斤。 其各自收入的分配,则是张三家被地主收租1200斤、自己剩余小麦800斤,李四家被地主收租600斤、自己剩余小麦800斤,王五家的小麦1200斤和周六家的小麦800斤收成都是自己的,不需要交给地主,但是在这里,王五家的1200斤小麦中,的确包括了400斤小麦的地租,这相当于自己把地租交给了自己,我们不能因为王五家不是租用别人的土地而没有向别人交付地租,就说王五家没有货的地租。至于地主收取地租时,为什么仅仅只会给佃户留有800斤的余粮,而不是更多或更少,是因为留的再少的话,佃户就没法维持基本的生活了,结果只会让地主的土地租不出去,而留的更多的话,则会不符合地主的正常意愿。
至于小麦的价格决定问题,我们还要回到劳动量的付出问题上来。张三家、李四家、周六家的纯收益相等,都为800斤小麦,在等量劳动付出量其价值相等的规则之下,这三家的小麦除了自用之外,都是对外销售200斤,在对外交换时,其价格就应该是相等的(同一市场的同种同质的商品售价的理论值是一致的),毫无疑问,这个交易价格,既不能依据张三家的2000斤小麦纯产出量与劳动量之比来确定,也不能用李四家的1400斤小麦纯产出量与劳动量之比来确定(这也包括王五家的1400斤小麦产量与劳动量之比),而只能用周六家的800斤小麦纯产出量与劳动量之比来确定,小麦售价的的高低程度及其货币收入,可以购买到的其他生活必需品,必须基本符合于两家佃户和周六家的其他日常所需,价格低了,就会让两家佃户和周六家的正常生活维持不下去,而价格高了,来年就会让地主提高地租的收取额度。所以,地租不是小麦价格的构成部分,其参照标准,只能是不包含地租的劳动量付出。

至于其他的影响价格的因素和情形,则需要另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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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东峰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0-3-7 10:32:5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个坛子里面的大师、大仙、大神不少,但是,到现在为止,就是没有哪一个,可以证明我主题中所说的这个恒等关系是错误的。

如果有谁可以证明的话,我就送200论坛币。前提是:推理和证明的逻辑过程要严谨。(备注,这个声明取消,正式的悬赏在下面的帖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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