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这样的说法太粗糙了。只是从几个方面来做购买力平价法分析,反映出来的不一定真实,商品的价格可是受供求,材质,政策等很多因素影响的,购买力平价法所用的数据是支出法GDP,涵盖的内容很多,所选用的商品也需有很高的代表性,不是单纯美国汉堡和中国汉堡的比较。购买力平价法也还有一定缺陷存在。
所学不多,只好说点自己的理解,再引用一点资料
计算购买力平价一般需要下列几个步骤:
1.对支出法GDP确定统一的详细分类
目前,国际比较中采用的分类基本上以SNA为准,仅作局部调整(如将政府消费中用于居民健康、教育、文化服务和社会福利的部分转入居民最终消费中)。将全部最终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居民最终消费支出、社会最终消费支出、固定资产总形成、流动资产增加和净出口五个支出大类,再在每个支出大类中划分小类,共分163个基本分类。其中,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分128类,社会最终消费支出分3类,总资本形成分31类,国际收支差额l类。
2.按上述基本分类搜集基础数据
在各基本分类中确定代表商品和服务项目,并调查、搜集代表商品和服务项目全国的平均价格。在确定代表商品和服务项目时,既要遵循商品同一性、可比性和相同代表性的原则,又要考虑各国的消费习惯和结构。商品的同一性和可比性要求对比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规格、等级型号、包装、材料、没计及销售条件等应基本相同和可比,商品的代表性原则要求所调查的规格品在对比国家或地区之间应有较高的代表性。
3.计算各支出类别和总体的各种指数
这里所说的指数与通常意义上的统计指数有所不同,它们不是对同一事物作动态上的比较,而是揭示事物在空间上的差别。例如,人均GDP指数是指分别按两国名义货币计算的人均GDP比值、国际经济对比中按照所比较对象多少的不同,可以分为“双边对比”和“多边对比”,前者只涉及两个国家,后者涉及多个国家。“舣边对比”和“多边对比”指数的计算方法不同,后者更复杂一些。这里重点介绍“双边对比”指数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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