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110 发表于 2020-2-19 16:45
根据劳动的效果效益,发放劳动的工价工钱,这不是计量劳动,是察夺劳动者,不是对着劳动计量,是对着劳 ...
劳动本身是无法计量的,只能通过:劳动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时间、劳动效果的数量、劳动产品的数量等来
相对地进行计量;
如果通过劳动技术熟练程度来相对地计量劳动,那末,按劳分配原则就变成了
按劳动技术分配的具体形式,例如工厂里的计时工资制度;
如果通过劳动时间来相对地计量劳动,那末,按劳分配原则就变成了
按劳动时间来分配的具体形式,例如人民公社时代的评工记分制度;
如果通过劳动效果的数量来相对地计量劳动,那末,按劳分配就变成了
按劳动效果分配的具体形式,例如工厂里的计件工资制度、人民公社时代的包工制度;
如果通过劳动产品的数量来相对地计量劳动,那末按劳分配原则就变成了
按劳动产品分配的具体形式,例如农村里的包产制度。
所以,按劳分配在实践中,只能采取各种具体的形式。按劳动技术分配、按劳动时间分配、按劳动效果的数量分配、按劳动产品的数量分配等,都是按劳分配的具体形式。
在上述我说的按劳分配具体形式中,
越是排在前面的形式,与其相适应的生产社会化程度越高,但按劳分配程度越低;
越是排在后面的形式,与其相适应的生产社会化程度越低,但按劳分配的程度越高。
因为人民公社时代的按劳动时间分配这种形式,按劳分配程度比较低,所以被专家们骂为“吃大锅饭”,为了所谓的彻底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所以要搞包产制度;但是,这样一来,按劳分配程度确实是提高了,但生产社会化程度却降低了,从原来的集体生产,变成了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
以上所说的工厂里的分配制度,是指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工资制度。为什么说,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计时工资制度,不是按劳动时间分配,而是按劳动技术分配,因为,工厂里普遍实行了八小时工作制,原则上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时间都是一样的,在劳动时间上没有什么差别,但那时候工厂实行八级工资制度,在理论上,每个工人的工资级别是按他们的技术熟练程度来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