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是我国国民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分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两个等级。一般也将硕士毕业生称为“研究生”,将博士毕业生称为“博士”,所以,按照俗称,则变成了“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的阶梯。
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学位授予单位提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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