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毛主席的一句批示“合作医疗好”,使得合作医疗在全国农村普遍开花结果。但是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普遍铺开时,曾经轰轰烈烈的合作医疗在农村却迅速崩溃,参与率由原来的90%多骤然下降到4%多,究其原因,是因为其所依托的集体经济弱化、财务体制不完善、干部和社员在享受待遇的不平等……对这种现象,从制度经济学角度该怎样解释呢?为什么在有强势政治压力时合作医疗能够很好的开展,一旦外在压力消失时却又会在瞬间瓦解?2003年始,我国政府又开始推行新型的合作医疗,这样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对于现在的农村,真的就是合适的吗?从一些资料看,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并不很高。一旦将来政策有变,新型合作医疗是否还能继存?还是会像旧制度那样瞬间烟消云散呢?
在此向大家请教^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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