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09 16:57:5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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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12月9日电(李海燕 陈丽娜) 针对当前高校学术成果评选、职务晋升评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最近南开大学首次推出“代表作”制度,并建立健全“教授会议”评议制度。
据悉,“代表作”制是指在今后的学术成果评定和职务晋升评审中,每位申请人必须提 交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成果,即一部著作或两篇论文,并做出自我评价,交给“教授会议”评议,由此杜绝过去评审机制中“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南大规定参加“教授会议”评议工作的,必须是申请人所在学院的全体教授或三分之二以上教授。教授在审议中,还要不记名提出咨询性意见,如果否定意见超过半数,那么申请人就失去了参评资格。(完)
200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性实施意见 2003年度全校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工作于2003年11月26日开始,拟于2003年12月31日前结束。为做好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高等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依照我校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要求,为推进我校学科发展,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精干高效的师资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做好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二、学科与队伍建设原则 职务评审要优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学科和队伍建设的需要: 1、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专业实验室、部门开放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2、“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及面向现代化建设的新兴学科和社会急需发展的学科; 3、学校学科建设规划拟争取重点学科、博士点学科和个别硕士点学科; 4、主干课程和公共课程; 5、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 三、评审原则及相关要求 1、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必须按照《南开大学关于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2、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保证评审质量,评审条件参照《南开大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南发字[1996]96号)、《南开大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业务条件中的专业水平部分)的指导性意见》(南发字[2002]93号)及《南开大学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3、受聘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务的思想政治条件和学术水平,在教学科研、教书育人和管理服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现职教师中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副教授职务一般须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教授职务一般须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公共课教师暂不受此条规定限制; 5、为了加速培养后继学术带头人,要特别注意对中青年教师的选拔和聘任;对长期从事基础课教学并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要给以足够的重视;对“双肩挑”教师,在评聘工作中应充分考虑他们在党政管理工作中所做的贡献; 6、各级领导和评审组要坚持原则,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和实事求是。在评审时凡涉及评审组成员本人及其亲属时,本人应回避评审会议讨论,仍有投票权。 四、几项政策调整 1、建立健全“教授会议”评议制度。为了体现“教授治学”的理念,发挥各单位教授在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中的作用,学校决定在基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建立由本单位全体教授(三分之二以上参加为有效)参加的“教授会议”评议机制。申请人经报名、初审合格后向“教授会议”报告工作。教授会议就申请人的自我评价与学术水平进行审议,并不记名提出咨询性意见。若教授会议对上述两项中任意一项的否定意见超过半数,该申请人即失去参评资格(详见附件二)。 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参照教师“教授会议”的做法,组建相应职务晋升评议组织,工作程序同上。 2、建立健全“代表作”制度。为了解决当前学术成果评定机制中“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学校决定每位申请人须提出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成果(一部著作或两篇论文),并就其学术水平、创新点等做出具体说明(详见附件三)。此代表作及自我评价,作为“教授会议”的主要评议内容接受同行审议。 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参照教师“代表作”制度,提出研究成果或工作主要贡献,接受同行专家评议。 3、内部晋升与对外招聘相结合。学校下达的岗位指标若本单位经教授会议与评审会议后没有合格人选,此指标即可公开向校外招聘,各项相关政策均与之配合予以促成。 4、对做出突出贡献人员提前晋升的规定。凡申请提前晋升者,“代表作”须先经五位同行(其中校外教授不少于三位)书面评议,并将评议意见一起提交“教授会议”。学校不再专门设置提前晋升指标。各学院可视自身情况进行提前晋升,提前晋升者须经一年试行期,其间享受所聘职务的最低工资待遇,期满接受学校业绩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被正式认定任职资格,任职资格从提前晋升之日计起。 五、指标设置原则 1、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的要求以及各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逐步实施教师职务晋升与岗位聘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将职务晋升指标和岗位配置指标有机的结合起来。 2、对某些高级职务数量过高的单位,要适当控制高职数量的增加,以利于高级职务比例和岗位配置、聘任的合理性和协调发展。 3、继续设置周转指标(周转指标设置只限于教师系列): (1)男性59岁(1944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任现职五年以上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可视本人情况申请周转指标或申请任职资格,聘期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为止,办理退休手续。 (2)女性54岁(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出生)、任现职五年以上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可视本人具体情况,选择申请正常晋升,或申请周转指标晋升和申请评审任职资格。凡申请周转指标被聘为教授的人员,一年后退休;凡认定资格教授人员必须于资格确定后,办理退休手续。 六、其他规定 1、强化评审政策的导向性和严肃性,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条件,强化教学质量和科学道德意识。 (1)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严重问题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由院(系)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提出建议经学校研究决定,实行否决; (2)在科学研究工作和技术转让工作中,凡弄虚作假或谎报、剽窃他人成果,违反科学道德,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者,由科技处或社科处提出建议,由学校研究决定,实行否决; (3)凡在教学工作中,不接受所在单位安排或教学态度不认真、教学效果差,教学质量不合格,造成很坏影响者,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成人教育学院提出建议,经学校研究决定,实行否决; (4)在职务评审工作中,凡个人主义严重,扰乱工作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打击别人抬高自己,情节恶劣、影响很坏者,由学校研究决定,实行否决。 2、对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评价,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应达到规定条 件。 3、下述情况可适当放宽晋升条件(主要指任职年限)。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就,获得国家级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2)在教学和教改中取得突出成绩,并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 (3)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4、为了鼓励和倡导“十年磨一剑”的科研精神,凡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高水平学术成果者,在职务晋升中可不受任职业务条件中学术成果数量的限制。 七、评审工作步骤: 1、各单位向全体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传达文件和有关精神; 2、申请者个人按照《关于2003年南开大学申请职务晋升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报名,经审核具有申报资格人员必须在各单位、各系列公开展示申报材料及成果; 3、各单位向全体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公布学校下达的评审数额。 4、申请人向教授会议或相应评议组织报告工作,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由教授会议或相应评议组织提出咨询性意见并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5、教授会或相应评审组织向各院、各系列职务评审分委员会上报初选名单(差额),经各院、各系列职务评审分委员会审核并确定高级职务候选人后,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应严格按照《南开大学关于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程序的规定》中相关规定执行); 6、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院、各系列职务评审分委员会将高级职务晋升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校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等额)。 7、校长对校级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的高级职务人选实施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