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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第4节《关于本体论和价值论》,试一下,不知道一次能发完不,不知道能不能贴图表。
第八章,第4节,关于本体论和价值论
本体论研讨容易犯错误,但任何一门科学(包括数学)都必然建立在某个本体论基础上——即使这门科学未意识到它自身的这个基础,都必须也必然最终走向本体论和不断完备本体论。某个存在层级或面向或维度的本体论的建立总是在一个有限的认识和实践层级以及一段时期中有益于科学的进步。我们看到,作为科学之基底的本体论从来都不是完备的,从来都未脱离经验性因而有限性,而不是相反又或者正因为如此,“本体论”被人们以为是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实际上科学与其本体论基础必然在实践中互动成长。哲学也不例外。
本章以上小节陈述我们通常以货币表达其存在的“价值”的现实内涵,指出此价值运动的“双价值”结构,仅此也就是以往经济学所说的价值论。不过在本文看来那是对价值论最狭隘的理解,因为本文揭示的价值——货币价值——是超越和包容货币表达的主体运动存在,是“本质运动物”。所以本文货币价值论的“价值论”部分包括了整个第八、十二、十三章,以及第十四章的部分。而货币价值论的“本体论”部分包容就更为广泛,它是以下内容的完全统一:货币价值是什么、货币是什么、货币价值运动的展开、双货币价值社会化的展开、货币运动对货币价值运动之映射历史地向完备展开、产权制度的演化、经验货币的演化、货币经济的运行、对经济和货币的认知及其演进,这些归结为主体货币价值运动;在本文的认识中,货币价值运动与人的全部货币经济历史连续、统一,历史地展开本身就是本体论的核心组成。或许这样说是合适的:存在是生成的,存在是存在的直接本质,完整的本体论与全部存在统一,“本体”不是存在的某个基础或一般性又或超验存在。
在以往经济学所说价值论的意义上,可以说货币价值论的“价值论”是“双价值论”,它是“主观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简单直白的综合,而无涉于边际效用价值论。在消费活动或生产活动中消费品或中间品的边际效用(递减或非递减)现象客观存在,这些边际效用现象处在相应消费或生产活动主体的内部,是活动主体内部之(物品)效用体系变迁的作用过程—现象,并不直接影响任一消费品或中间品的货币价值,不直接影响整体的相对货币价值关系,不直接影响铺展在外部时间中的、主体间的货币价值运动结构(这个“外部时间”不是“物理时间”,而是个体的外部时间——整体的内部时间,这涉及到了客观与主观。读者可通过第十三章等处自行理解)。我们只能持这样的思路:一个个别活动主体内部的(物品)效用体系变迁表达为这个主体的(消费或生产)相对价值体系的变迁——这里的“相对价值”是(物品的)量价合一的相对货币价值,然后只需考虑时点相继的(相对)个体相对价值体系与(相对)整体相对价值体系间的互构关系,不考虑某件物品对于某个主体之孤立效用的变动过程及机理;交易者在交易中本质上把握的是其可预见之总交易约束中的相对货币价值体系,而不是任何个别孤立的商品、时刻、比较、供求等等下的价格,并且这个相对货币价值体系必然是和只能是个别与公共统一的。价值是宏观整体主观与微观个体主观间的运动呈现,它只能作为个体—整体、手段—目的等关系来分析,没必要也不可能将它作为纯粹的“内在性”来分析又进而由此去推延“外在性”;通俗地说,不用从外部去操心主体内——不论什么层次。简言之,货币价值的产生及运动之所以无涉边际,在于货币价值及运动是内涵了整体运筹性的间性和间运动,这一“整体运筹性”既指涉个体也指涉整体(全体)且指涉个体与整体间。基本和直接的认识见第十三章。
市场上任何一个交易者都不是绝对的价格接受者或价格制定者。通过讨价还价,交易者们同时确定了交易物品在此时此地整体相对价值体系中的位置和在个体相对价值体系中的位置,交易物品的价格和数量两个维度被同时确定。比如当概化地说整体消费相对价值体系是个体消费相对价值体系的线性加合时,必然是物品相对价格和物品数量两个维度之组合即乘积的线性加合;显然货币价值运动中货币的运动之非线性产生于交易者之间以及买卖行为之间,不存在于非交易者以及非买卖行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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