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大培先生在他的《重新理解劳动价值论》中说到了两个“价值”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 劳动所创造的是什么样的“价值”, “价 值”概念在这里的含义是什么 ;第二个问题是, 什么样的劳动 、哪些劳动创造这样的“价值” 。
左先生认为:
亚当·斯密最早系统地论述了劳动价值论。他在《国富论》中基本上把“价值”这个概念当作与“交换价值” 、“自然价格”一样的概念来使用。
马克思在《资本论》等一系列著作中的大量论述给人留下了一个极其强烈的印象, 似乎他的劳动价值论中所说的“价值”也有着与亚当·斯密一样的含义。后来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转述也都是这样解释马克思所说的“价值”概念:价值是商品经济中价格围绕其波动的中心。
显然,左先生跳出了很多劳动价值论者心中的“价值”概念: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无差别劳动。将“价值”概念回归“交换价值”。
左先生显然是根据实际而不是本本确定的“价值”的意义。
重要的是:“价值”是“交换价值”,劳动创造价值的意义是劳动创造了新增价值(增加值),这才符合逻辑。“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无差别劳动”使劳动创造价值变成劳动创造劳动,这明显不符合逻辑。
既然“价值”不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无差别劳动”,或“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无差别劳动”不是“价值”,那么“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无差别劳动”是什么?
价值量用劳动量计量,这意味“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无差别劳动”是价值计量标准——简称价值标准。
价值量依据劳动量计量,这意味“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无差别劳动是价值计量的基础——价值实体。
价值是交换价值,也是价格波动中心,这是价值的本真意义。
价值不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无差别劳动。
价值标准或价值实体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无差别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