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用“分摊”比用“转移”更贴切一些。
美国人不吃猪内脏,猪内脏成了废弃物,因此,美国人养猪劳动所形成的价值全部分摊到猪肉上去了,不分摊到猪内脏;
中国人吃猪内脏,因此,中国的养猪劳动所形成的价值既分摊到猪肉上一部分,也分摊到猪内脏一部分。
道理在哪里?根据我的看法:
1、美国人不吃猪内脏,所以,猪内脏对美国人没有效用;中国人吃猪内脏,所以,猪内脏对中国人有效用。
效用是什么?我的看法:效用不是物,而是物与人的关系;因为,即使是同一种物品,其效用也可以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人而异。例如,猪内脏对美国人的效用就与对中国人的效用不一样?
2、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价值中不包含任何一个物质原子,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价值是商品与商品之间的关系,其表面上看是物与物的关系,但其本质上却反映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即在商品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通过物与物的关系表现出来,这就是商品拜物教的奥秘。
而在马克思的上述观点基础上,我进一步认为:价值是商品生产和交换当事人背后的全部社会经济联系。
商品生产和交换当事人背后的全部社会经济联系表现为:
1、社会本质关系: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劳动与效用的关系;
2、呈现在商品社会表面的关系:(1)费用与效用的关系;(2)供给与需求的关系;(3)竞争关系。
回到猪内脏的例子上来:
马克思认为,劳动(抽象人类劳动)形成了商品的价值,我不反对这个说法。但是,我认为,劳动与效用的关系是社会的本质关系,劳动必须与效用联系起来考察,也就是说,不产生效用的劳动是无效劳动,不能形成价值。正因为这个原因,美国人养的猪,如果是供给美国人吃的,其猪内脏都废弃了,所以,猪内脏无价值。但又因为猪内脏是生产猪肉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伴生物,所以,生产整个猪所耗费的劳动都是生产猪肉的社会必要劳动,都形成猪的价值。
劳动与效用的关系,在商品社会表面上表现为费用(成本)与效用的关系,所以,如果猪肉是供应给美国人吃的,养猪的全部费用(成本)都要摊销在猪肉上;如果猪肉和猪内脏是供应给中国人吃的,那末,养猪的全部费用(成本)可以在猪肉和猪内脏之间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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