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对不起,按说这个问题不应该在这个论坛当中提问,但是因为我经常上的就只有人大经济论坛,所以就在这发帖了,请各位朋友路过的话看一看,顺便也帮我想想办法。没办法也没关系,我只是想把这段经历写下来,作为以后的一个见证。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一名高校女教师。事情的经过时这样的,上周四,也就是2010年4月22日,我所工作的学校分配给我和另外两位女教师的宿舍失火了,情况并不严重,只是烧毁了我的一张木床和一些被褥以及零散衣物等。由于扑灭的及时,并没有造成什么更大的损失。起火时宿舍里没有人在,从我们同屋的三个人事后的陈述来看,起火前只有我回过宿舍。但是我敢肯定的是我在宿舍的那段时间,没有使用过任何电器也没有点燃过任何东西。但是,这个事情毕竟是发生了,在救火过程中有人拨打了火警电话,消防队在火已经被扑灭后赶到了。这样的话,虽然火已经灭了,但是消防队既然来了的话,就要对起火的原因进行一个调查。我作为重点嫌疑人被询问也是在所难免的。这些,我都能接受,因为我也想知道起火原因究竟是什么。一个消防队长经过勘察现场后,认为凭借他多年的工作经验基本可以排除电器起火,而应该是遗留火种导致起火,证据就是他在现场发现一个烟头。既然是专家的结论,我也不好说什么,但是可以肯定的我从不吸烟,烟头从哪来我也不清楚,也有人说是救火时有人随手扔在现场的。
既然有了结论,那么下面应该调查的就是这个火种或是烟头是谁遗留的,这个时候问题出来了,从消防队的负责人到我所在学校的分管领导都暗示我,要我承认是我的过失造成的,他们的意思是如果我承认的话这个事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如果不承认,消防队就会追查到底,到时候学校就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主要是经济处罚),而我个人作为最大嫌疑人在起火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会被拘留15天。
各位路过的朋友,明天上午我就会被带到消防大队再次接受询问,我应该承认吗?如果不承认的话,我真的就会被拘留15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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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关心,请恕我不能一一致谢,处理结果有了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789133&extra=,再次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