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
美国当地时间 2020 年 3 月 5 日,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陪审团裁决结果,判决公司、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576.12 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 41,880 万美元,合计 76,456.12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3.34 亿元)。
海能达2019 年,公司按照年初既定经营计划,凝心聚力,锐意创新,连续七年收入规模保持稳定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86.52 亿元,同比增长 24.76%;营业利润 6.21 亿元,同比增长 21.50%;利润总额-47.18 亿元,同比下降 1011.9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75 亿元(其中计提预计负债 53.34 亿元),同比下降 1101.41%。
海能达企业上市日期 2011年5月27日,2012年净利润0.33亿元,2013年净利润1.35亿元,2014年净利润0.43亿元,2015年净利润2.53亿元,2016年净利润4.02亿元,2017年净利润2.45亿元,2018年净利润4.77亿元。合计15.88亿元。
成为全球专用通信及解决方案的领先企业
1、案件起诉情况
2017 年 3 月 15 日,Motorola Solutions,Inc.(以下简称“摩托罗拉” )及 Motorola SolutionsMalaysia SDN.BHD(以下简称“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北部联邦地区法院(以下简称“伊利诺伊州法院”)起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HYTERAAMERICA,INC. (以下简 称 “ 美 国 公 司 ”)、 HYTERA COMMUNICATIONS AMERICA(WEST),INC.(以下简称“美西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认为公司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商业秘密。2018 年 8 月 2 日,摩托罗拉公司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增加版权侵权的诉讼请求,认为公司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公司的美国版权。
2、案件应诉情况
公司收到摩托罗拉公司起诉状之后立即聘请美国律师事务所进行应诉。在证据开示的过程中,公司收集并提交了大量文件,并安排公司员工参与庭外质询。在摩托罗拉公司增加版权侵权的诉讼请求后,公司聘请另一美国律师事务所进行应诉,并聘请了技术专家及经济专家作为公司的专家证人。截至 2019 年 9 月,案件证据开示全部结束。
3、最新进展
上述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于美国当地时间2019 年 11 月 6 日(北京时间2019 年 11 月 7 日)进入庭审阶段。美国当地时间 2020 年 2 月 12 日,摩托罗拉在庭审中最终明确其主张公司部分DMR产品侵犯摩托罗拉21项商业秘密及4项美国版权,要求公司、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就侵犯其商业秘密及版权行为支付相应赔偿。美国当地时间 2020 年 2 月 14 日,伊利诺伊州法院陪审团作出裁决,认为公司、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罗拉一项或多项商业秘密及美国版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 34,576.12 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 41,880 万美元,合计 76,456.12 万美元(采用 2019 年美元平均汇率折算,约合人民币 52.71 亿元)。
此外,美国当地时间 2020 年 2 月 21 日,伊利诺伊州法院对摩托罗拉公司就涉诉产品提出申请临时禁令的动议进行听证。截至目前,尚在法律进展过程中。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HYTERA AMERICA,INC.(以下简称“美国公司”)、HYTERA COMMUNICATIONS AMERICA(WEST),INC.(以下简称“美西公司”)与 MOTOROLA SOLUTIONS INC.(以下简称“摩托罗拉”)、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已于美国当地时间2019 年11 月 6 日(北京时间 2019 年 11 月 7 日)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北部联邦地区法院(以下简称“伊利诺伊州法院”)开庭。相关情况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 2017 年以来定期报告相关章节及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和 2020年 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美国当地时间 2020 年 3 月 5 日,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陪审团裁决结果,判决公司、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576.12 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 41,880 万美元,合计 76,456.12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3.34 亿元)。本次判决结果与陪审团裁决结果一致,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9 日披露的《2019 年度业绩快报》中针对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约 53.34亿元,本次判决暂不会导致新的业绩变动,具体数据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针对本次判决,公司将在时效期内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申请案件重审及法院依法改判的动议;若法院未支持公司动议,公司将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上诉程序一般为期 2-3 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通过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的方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8 日
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此次业绩预告修正,主要受正在进行中的重大诉讼导致的计提预计负债影响。剔除该因素影响,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和公司2020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2019 年度业绩预告》保持一致,同比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0.67%-21.64%,变动区间为48,000 万元-58,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美国当地时间 2020 年 2 月 14 日(北京时间2020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HYTERA AMERICA,INC.、HYTERA COMMUNICATIONSAMERICA(WEST),INC.与 MOTOROLA SOLUTIONS INC.(以下简称“摩托罗拉”)、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已由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北部联邦地区法院陪审团作出裁决。根据陪审团裁决结果,公司需支付摩托罗拉损害赔偿34,576.12 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 41,880 万美元,合计 76,456.12 万美元(按 2019年 12 月 31 日汇率折算约合人民币53.34 亿元)。本次陪审团裁决结果仍需伊利诺伊州法院审查并作出一审判决。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2020 年 2月 25 日通过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取得伊利诺伊州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公司保留对一审判决上诉的权利,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将根据此前陪审团裁决结果作为当前最佳估计数,在 2019 年度报告中针对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 53.34 亿元,影响 2019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人民币 53.34 亿元。如果在 2019 年度报告经董事会批准报出日前取得伊利诺伊州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将依据一审判决结果,在 2019 年度报告中针对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并视一审判决结果对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进行修正(如需)。具体数据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2019 年,公司在宏观形势承压的背景下,海外业务实现良好拓展,国际竞争力和业务布局进一步夯实,基于智能、宽带、融合平台的新业务实现规模销售,整体销售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上述裁决计提预计负债将直接减少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公司扣非净利润预计仍保持增长,同比增长 12.18%-44.05%,变动区间为 3.52亿元-4.52 亿元。
剔除前述计提诉讼预计负债的影响,公司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和公司 2020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2019 年度业绩预告》保持一致,同比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0.67%-21.64%,变动区间为 4.80 亿元-5.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