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北大考博经历——甘德怀202.196.111.* 1楼
我的北大考博经历——甘德怀
一、本人情况
我叫甘德怀,男,1974年出生。1996年毕业于南京建筑工程学院(现改名为
南京工业大学),1999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法理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
位。1999年6月至2001年6月,任江苏省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2001年6月
从该法院调入河海大学。目前是河海大学法律系讲师。
二、初试有关情况:
2004年3月13日、14日参加了北京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我报考的是法理学
专业法社会学方向,导师为朱苏力。报考该专业该方向的共有26人。整个法理学
专业共有67人报考。(除法社会学方向外还有三个方向即法学理论、科技法学、
立法学。)
2004年4月6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在网上公布初试成绩。4月8日我从网上获
悉成绩。各门课程分别为:英语,52;法理学,84;法社会学,63。
研究生院确定复试资格线为:英语,50;业务课60。根据这个分数线,我均
通过。并且是法社会学方向惟一具有复试资格者。总分在法理学考生中列第一。
三、复试过程
当知道初试成绩以后,我很高兴,就悉心准备复试并等待复试通知。2004年
北京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上标明复试时间为四月上旬,但我迟迟等不到通知,于
是我就于4月15日直接打电话询问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方告诉我复
试时间定在4月19日,当时我很诧异--为什么名单不在网上公布并通知?(事后
想想要不是及时打电话,很可能我连复试的机会都将丧失了,因为16日,即周五,
我有一天的课要上。)
复试于4月19日上午在北大法学院小会议室进行。参加复试的共有6人,复试
组包括朱苏力、周旺生、强世功(他是在我回答完问题后才进来的,后来也参加
了评议。)三人;参加复试的另外两位考生分别是艾佳慧、何远琼(根据我的了
解,其中艾佳慧是北京大学的法律硕士,其成绩为英语46,法理学83,法社会学
60;何远琼去年考过周旺生的博士,在中国网通工作,由于她的学号我不能确定,
只知道她的法理学成绩没有达到60。)
在复试刚开始时,朱苏力老师解释了艾佳慧与何远琼来参加复试的原因(虽
然她们没有达到研究生院划定的复试资格线,但因为是差额复试,"如果只有你
--指甘德怀--一个人复试的话,那么就不要复试了")。
在老师提问之前每个考生都简单介绍了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以下是复试过程中老师的提问及考生的回答:
周旺生老师给我提的问题:1、"法院判决援引法律、法规有多少?为什么?
"
我的回答:我努力来回答周老师的这个问题,法院越来越重视程序性法律的
援引(被打断,周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我在民事审判庭工作,主要以《民法
通则》为主。在法院判决里,地方高级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也是值得
重视的常常被援引的规范(并对此展开一些分析)。之后谈及宪法的援引,我近
期偶尔思考的一个问题,宪法究竟是法律规范还是思想原则?(过程中被周几次
打断)后面还谈到法律规范的不可精确性和法官解释法律、法官自由裁量之间的
平衡。
(回答过程中,周几次指出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后来他说根据他的调查法
院援引的法律约有50部左右。或许这就是正确的答案。)
2、"在法制现代化过程中最重要的法律群体是什么?要有哪些主要的法律?
"
我的回答:原来我们信任政府,提出法制现代化进程中政府的作用,因此有
政府主导型法制进程。我的观点是应该像梁漱冥先生那样搞乡村思想建设运动,
要把重心放在农村,放在基层。(周插话说"放"字还是说明要依赖政府)。我谈
到我在做毕业论文期间在老家农村经历的一件事(此事在我的硕士毕业论文中有
概述)以及今年春节期间在老家听村民议论的村民自治的事情。
2007-4-13 2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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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法律我谈到应该由原来的重视经济立法转向重视政治立法,也就是说
需要新闻自由法、政党法等。
朱苏力老师提的问题:"你最喜欢的书是什么?为什么?"
我的回答:我喜欢的是费孝通先生的《江村经济》。我介绍了这本书的由来:
是费孝通先生在他的老家做的一项关于农民生活状况的调查,后来费孝通先生去
英国攻读马林诺夫斯基的学位时把这些调查材料带到英国整理出来。初读这本书
时扑面而来给我清新的感觉,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其流畅平朴的文字以及对我
们自己的生活状态的关注和体验。这也是目前学界比较缺乏的。我们应该注重自
身的经验。(朱苏力老师打断说应该从学术性的角度回答,这本书好在什么地方,
和我所读的其他书比较。不能只说好。朱苏力老师说:"我曾经是士兵,不能因
为我当过兵就说我喜欢关于士兵的诗歌、小说"。周旺生插问《江村经济》出版
于何年?我回答说具体时间不清楚,大概在20世纪30、40年代。)
周旺生老师给艾佳慧提的问题:
1、"法学和经济学的关系是什么?"
艾佳慧的回答中有:简单回顾从古希腊到近代法学依附政治学、哲学,"法
学不是一门自给自足的学科"。(周对艾说"作为职业选手不仅要读自己感兴趣的
书,也要读自己不感兴趣的书。")
周有没有给艾提第二个问题,我不记得。
朱苏力老师给艾佳慧提的问题与给我提的问题一样。
艾佳慧的回答:"波斯纳的《超越法律》"(此书中译本译者为朱苏力老师)、
"波斯纳文字犀利,只对事不对人"(此话可以在朱苏力该书的译序中找到)
周旺生老师给何远琼提的问题:1、企业制度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2、招投标是如何进行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原话如此)
何远琼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中有:"企业制度在企业范围内有效,国家法律
在国家范围内普遍有效。"(当时我的感觉很奇怪:整个回答的思路怎么和教科
书差不多?)
(何在回答了第一个问题后周曾不要她回答第二个问题,但朱苏力老师说还
是回答一下。何后来还是回答了这个问题,内容我记不得了。周旺生老师后来谈
起中关村的一个规定和1979年外资经营企业法的矛盾问题。)
朱苏力老师没有给何远琼提问。
整个复试约持续一个小时四十分左右(9点多到11点结束)。复试过程中朱
苏力老师接听电话两次。在我回答完毕后艾佳慧回答进行过程中进来一位男青年,
对他没有作任何介绍,后来我才知道他叫强世功。
四、交涉过程
4月20日上午,我到北大法学院查询复试成绩,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张老师
告诉我没有通过,我很谔然。立即到法学院院长办公室找朱苏力老师,和他进行
了沟通,请其再努力一下。朱老师表示很困难,告诉我"死了这条心"。在沟通中
我问如何看待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的反差,朱说初试成绩是看看文笔还可以就"
随便给的"。
4月20日下午,经同事提醒,我打电话给朱苏力,提出了调剂要求。朱表示
主要是名额的问题,因为其他导师名额已满。我说找其他导师谈谈,朱表示没有
意见。
4月20日晚,离开北京返回南京。
4月22日,打电话给朱苏力。我表示对这个结果不能接受,永远不能接受!
朱说考试总有不公平的。在电话中,朱多次叹气,说早知如此,还不如让我复试
通过。我说联系过的另一位导师说名额不是问题。朱这时提出复试成绩的障碍。
我表示作为法学院院长,你处理此事应不会太难。朱答应找学校改复试成绩。
4月27日上午,再打电话给朱苏力。朱说他已找过研究生院,复试成绩不能
改。然后我给北大纪委打电话,一位姓方的女士接了电话并做记录。我把情况概
括作了说明。方女士表示找研究生院和法学院调查此事。然后我再给北大校办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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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校办叫我找研究生院。
http://tieba.baidu.com/f?kz=190661833(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