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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机构通过了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案,该法案进一步阐明了政府机关及公司在帮助保护敏感信息方面负有什么样的责任。不过,这部修正案仍在国家秘密的定义问题上语焉不详。
中国人大常委会周四表决通过了已实施了21年之久的《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修订案。该法案特别要求互联网公司和电信运营商配合相关部门对国家机密泄密案的调查。如果这些公司发现互联网或其他公共网络被用于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那么《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案要求它们将此上报给有关部门,停止信息散布并保存活动纪录。
除了这部定于10月1日生效的修订案,中国政府还付出了更多努力来加强对信息流的控制、应对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但是此举对商业的实际影响可能较为有限。中国政府在定义国家秘密和惩处泄密方面已然落后。在中国,所有电信公司及互联网服务商均为国营,同时,虽然该法律也针对私营网络内容服务商(包括少量外资企业),但此前它们即被要求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及其他中国法律。
该修订案还允许政府机关采取更多技术手段来保护分类信息,比如使用防火墙以及将存储了分类信息的驱动器隔绝于公共网络之外。新华社援引的一份立法机关调查显示,逾七成国家秘密是通过网络泄露的。
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副主任孙镇平在周四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网络运营商不可能对海量的数据进行审查,仅是对明显的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资讯才有发现、报告的责任。他并未就此给出明确解释。
他说,要求网络公司配合官方调查并非新的规定,在1997年信息安全条例中就规定这些公司必须就一系列违法活动向公安机关汇报,其中就包括泄露国家机密。
几年前,雅虎公司(Yahoo Inc.)被发现于2004年应中国警方要求披露了中国记者师涛的个人信息,因此受到了强烈谴责。当局利用这些信息以向海外民主网站发送包含敏感信息的电子邮件为由起诉师涛泄露国家机密。中国法院判处他入狱10年。此后,雅虎公司将其中国公司的控制权交予中国公司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 Group),雅虎公司高管还就此事向师涛的家人道歉。雅虎公司拥有阿里巴巴集团39%的股权。
阿里巴巴周四未立即应邀就最新修订的保密法发表评论。
谷歌公司(Google Inc.)选择把Gmail电子邮件服务的服务器置于中国境外,这样中国当局就不能迫使它上交用户信息。上个月,谷歌还把它的中文搜索网站移师香港以免必须遵从中国政府的审查要求。
去年,中国逮捕了英澳矿业巨头力拓股份有限公司(Rio Tinto PLC)的四名高管,其中包括一名澳大利亚公民。中国当局起初宣称他们窃取国家机密,后来又改为罪名稍轻的窃取商业秘密及受贿。上个月,四人被判有罪并被处于7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外界批评审判缺乏透明度。
周一,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保护国有公司商业秘密的新规定。规定强调了广义的商业秘密,并说明了在何种情况下商业秘密可被解读为国家秘密。
意大利那不勒斯东方大学(Istituto Universitario Orientale)中国法讲师萨皮奥(Flora Sapio)称,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还限制了低等级政府机构把信息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权力,因此中央政府显然试图集中控制国家秘密。她说此次修订是根据独裁体制的需要更新了一项旧的法律。
此次修订丝毫未解决此法最受争议之处:对国家秘密的定义模糊。在中国,几乎任何信息均可被标定为国家秘密,例如,如果当局认为公开传阅的信息会对国家的经济利益造成伤害,甚至可将其定义为国家秘密。
批评此次修订的人士还认为它有可能与两年前生效的旨在增强政府透明度的条例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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