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周长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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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魔咒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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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周长伸 发表于 2020-3-17 10:31:25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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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价值”魔咒

什么是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是商品新价值中剔除工人工资而多出的部分。这一部分,不就是资本家的利润吗?是的,就是这一部分。可是,马克思认为这一部分也是工人劳动创造的,不应该被资本家拿走,相对于工人已经得到的收入,这一部分就变成“剩余的”,叫“剩余价值”。因此,剩余价值不是商品总价值之外多出来的价值,而是商品价值中的同一部分被赋予不同的意义而获得的另一个名称。

马克思判定这部分价值不应该为资本家所有,那么他作出判定的理由是什么?那就是资本家的存在本身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不具有意义,也就是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这种生产方式在人类与大自然的互动关系中没有价值。

然而,有一个人却不这么认为,他就是十七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约翰.洛克,他在《政府论》中说:“上帝既然将世界给予人类共有,亦给予他们以理性,让他们为了生活和便利的最大好处而加以利用……没有人对于这种处于自然状态中的东西原来就具有排斥其他人类的私人所有权;但是,这些既是给人类使用的,那就必然要通过某种拨归私用的方式,然后才能对于某一个人有用处或者有好处……每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除他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他的身体所从事的劳动和他的双手所进行的工作,我们可以说,是正当的属于他的。所以只要他使任何东西脱离自然所提供的和那个东西所处的状态,他就已经掺进他的劳动,在这上面参加他自己所有的某些东西,因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既然是由他来使这件东西脱离了自然所安排给它的一般状态,那么在这上面就由他的劳动加上了一些东西,从而排斥了其他人的共同权利。因为,既然劳动是劳动者无可争议的所有物,那么对于这一有所增益的东西,除他以外就没有人能够享有权利,至少在还留有足够的同样好的东西给其他人所共有的情况下,事情就是如此。”

这段话,就是自由主义鼻祖约翰.洛克,为私有产权正义性找到的法理依据。即“对于这一有所增益的东西,除他以外就没有人能够享有权利,至少在还留有足够的同样好的东西给其他人所共有的情况下,事情就是如此。”转换成我的话说就是,对于应然权利上共有的资源,当你的占取不影响其他人同样好和同样多的占取时,你的占取具有正义性。因为它符合人性的权利平等法则,也因此就获得了人与人关系中的公平性。除非,你的这种占取影响了其他人同样好同样多的占取……

由此也可知道,私有产权的公平性和正义性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不影响其他人同样好和同样多的占取”,这个条件被后继的自由主义学者诺奇克称作“洛克的条件”。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当洛克的条件存在的时候,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方式是正义的,公平的,既然是正义的、公平的,也就没有代表不正义不公平意义上的不劳而获。这个道理成立,还有剩余价值存在的空间吗?

至于说资本家在生产中有着怎样的意义,那就要从资本家作为整个生产过程中的不同于一般雇工的角色定位,在与自然资源的互动关系中,向大自然索取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作用中去确认。例如,是他组织和管理现有生产力,肩负起开拓新资源的使命,是他置身于与大自然博弈的前沿,承担着诸如“创业”失败的风险……这一切不可谓之为“劳动”吗?

或许教条者会嚷嚷,剩余价值来自于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与工人劳动力价值的差额——然而这样的“理论发明”不是以先否定资本家在生产中的意义为前提的吗?先判定资本家无偿占有,然后给这个所谓的“剩余价值”重新找一个创造者,呵呵,戏法就这样变成了。

其实,劳动的价值,就是劳动力的价值。资本家与雇佣劳动力的交换,就是看中了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劳动的价值,就跟我们购买任何商品看中的是该商品的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本身一样,因此其使用价值的价值,就是该商品本身的价值,不存在除此之外另外计算的其他价值。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在历史的任何时期,工人工资也从来不是由资本家单方面根据工人生存所需生活资料的最低水平来决定,而是由劳动这种生产要素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效用来衡量。对于这种与理论不符的现象,马克思用习俗和传统来解释是多么牵强。

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按照马克思的观点,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资本家得到的总利润是逐渐减少的,也即资本利润率是趋于降低的。因为既然说所有利润都是雇佣工人创造的,那么,随着机器排挤人的进程,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会越来越少。当今人工智能发展迅速,从理论上讲,如果哪一天资本家的工厂里全用机器人来生产的话,岂不是这个企业就没有任何利润了?事实是这样吗?问问现在乐此不疲用机器替代工人的企业家们就知道了。这个事实打了谁的脸?

既然事实不是如此,企业用机器人生产照样有利可图,甚至比雇佣工人的利润率有增无减,那么这个利润是从哪里来的呢?

话说回来,马克思要否定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意义,得先证明洛克关于私有产权合理性的观点和依据不成立才行。既然洛克所说,按我的意思转述即:当资源空间里生产单元不饱和时,私人占取资源是正义和公平的——要否定这个判断,你就得证明资源空间里生产单元是饱和的才对。但是,我没有发现马克思就这个问题给出充分的论证。不在同一个问题层面有效的驳倒对方,而直接判定资源是有限(生产单元饱和)的,被少数人垄断的,是不是太武断?进而推论一切具有雇佣劳动性质的私有制必然存在剩余价值和剥削,是不是太想当然?

这就是“剩余价值”魔咒。

当然,我不是单方面为资本家背书和张目,前文已有前提,那就是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的正义性是有条件的,即“洛克的条件”。当这个条件不在的时候,而生产资料却还被“某些私人”占有着,这种占有就是垄断。这个时候,生产资料私人所有者得到的收益,就失去了正义性。需要说明的是,这个不合理收益赖以实现的前提,是垄断,而不是私有制本身。

中国从发现尊奉教条的实践走不通,是个死胡同,到改革开放取得世人瞩目的成果,前后经历了大起大落的两个三十年。但是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并没有让人们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清晰的理性层面。在现实经济和社会中,人们仍然没能挣脱马克思给戴在头上的“剩余价值”魔咒。这表现在当前人们对于私有经济的态度上,一方面让“不明真相”的群众总是憋着一股无名之火,徘徊在“仇富”的边缘,而一方面令私有经济的老板、企业家们,明知道委屈却道不出个所以然,担心什么时候这一片天空又要被浓云遮蔽。这种状况,无疑不利于社会稳定,对经济发展也形成严重的桎梏。

是时候破除这个魔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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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qi509 发表于 2020-3-17 12:15:22
“什么是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是商品新价值中剔除工人工资而多出的部分。这一部分,不就是资本家的利润吗?是的,就是这一部分。”————这点你错了。剩余价值是剩余价值。利润是利润。是两个毫不相干的概念。

剩余价值不是如你所说的:剩余价值是商品新价值中剔除工人工资而多出的部分。而是:在商品的生产过程中工人多创造出来的部分。

而利润不是:在商品的生产过程中工人创造出来的。而是在成本之上加上的,欲获货币。这部分在成本上加上的货币额首先是补偿损失的,其次是抵御风险的,最后剩下的才是挣得。也就是毛利润--实耗=纯利润(挣得)

藤椅
1993110 发表于 2020-3-17 14:39:29
你这个一点也不新鲜。
你就是说,机器能劳动,资本家能劳动,他们都创造财富。
但是,其实你需要论证,不能光凭嘴说。
而且,这种论证的难度,是很大的,也需要很高超的智慧。


劳动价值论的命根子

(用挖掘机)≠(挖掘机)

资本家的劳动







板凳
1993110 发表于 2020-3-17 14:42:31
是时候破除这个魔咒了。
你的想法很好。但是,能力要跟上。快200年了,全世界的无数专家学者,都有想着否定劳动价值论的,否定资本论,成功者极少。你要胜过他们。



无人工厂问题

报纸
1993110 发表于 2020-3-17 14:48:17
当然,我不是单方面为资本家背书和张目,前文已有前提,那就是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的正义性是有条件的,
我看你行。你是天才,是人才,比他们强。他们没有一个想批判马克思的,都是满嘴喷愤,发泄情绪,发泄不满,等等,都是混子,怨妇。


不过,私人占有,资本剥削,它们的合法性,合理性,并不能否定劳动价值论,资本论,剩余价值论,剥削论,等等。
这仅仅是说,资本剥削存在,剩余价值论成立,但是,资本剥削也是合法的,是合理的,是必要的,是必须的,等等。


资本剥削的合法性正当性完全不成问题





地板
王大头62 发表于 2020-3-18 02:49:01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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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罗鹏 发表于 2020-3-18 02:52:50
私有产权的公平性和正义性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不影响其他人同样好和同样多的占取”,这个条件被后继的自由主义学者诺奇克称作“洛克的条件”。
-------------------------
洛克的劳动所有权思想是正确的,但是这个“洛克条件”却是作茧自缚的。
洛克也从历史和理论两方面证明了所有权在资源利用上的高效率以及生产者的激励和积极性方面作用,但他不理解为什么“洛克条件”是不必要的。
为了简明易懂,我常用这样一个例子来证明通则。
按“洛克条件”,土地所有者占有的土地之外,还有其他无主土地供他人享用,这时所有者对这(一小块)土地的占有就是“正义”的。
我要说,洛克时代已经有大量的城市居民是不拥有耕地的,而这些人因为无地而饿死了吗?没有饿死,而且还活得好好的。
也就是说,我们把占有耕地的所有大中小地主看成一个超级地主,把所有不占有耕地的所有城市平民看成一个“他人”,这时,超级地主对他人说,土地上的一切产物都归我,而我愿意要多高的价格你都要同意,他人因为没有自己的耕地来自种粮食这样一个备选方案,因而只能接受地主的盘剥,似乎证明了“洛克条件”是对的。其实呢,前面那个超级地主的假设是不成立的,因为地主群体内部来看,土地产权是分立的,在出售土地产物时他们之间是竞争的,因此即便城市人不拥有耕地,他们也不会面对较高的粮价。洛克条件是不是不必要的?
一种资源的使用者们之间只要有足够的竞争,不拥有这种资源的人并无匮乏之虞,洛克想多了。
为什么会这样?尽管土地所有者生产土地产品,但土地所有者并不生产他所需要的其他东西,在比较优势原理的作用下,他就要用土地产品来换取其他产品如工业品,那么,不拥有耕地的厂主、工人、杂工等城市人就可以用工业品和服务换取土地产品,因而生活的依然不差。
极而言之,地主威胁城市人,不供给土地产品给他们,那也是不能得逞的,因为,地主生产土地产品的目的,是要换取货币,进而换取他不生产的工业品等,因此,威胁归威胁,但不可置信,因为真的不卖了,地主就一个子儿也得不到,对自己构成伤害。
因此,洛克条件是不必要的,作茧自缚的。
另外,洛克在叙述劳动所有权时,使用了不科学的说法,诸如“劳动掺进产品”之类。糖可以融合于水,但劳动怎么掺和进产品呢?
所以,劳动所有权的唯一正确的表述是:谁要获得我的所有权,请用你的劳动来换取,因为你要是从其他途径来得到雷同的事物,要付出劳动的,所以你我可以商量一个对你我都合适的交换比例。

8
罗鹏 发表于 2020-3-18 02:58:38
资本是先前的、积累的劳动,它在生产中居于劳动分工的一端,起着提高效率的作用,这就是资本对生产的贡献,也就先前劳动对生产的贡献。

9
罗鹏 发表于 2020-3-18 03:01:38
跨时劳动分工,就如同田径中的接力跑,你说是最后一棒“创造”了“价值”,还是说所有的跑者共同创造了记录?前者就是剩余价值论,后者就是跨时分工论。

10
罗鹏 发表于 2020-3-18 03:17:22
砍柴为什么要用砍刀?
因为砍刀砍柴,效率比赤手空拳的效率高。
而砍柴人自己没有砍刀时,他就有两个选择,一种是自己先不砍柴,用自己的劳动去制作砍刀,然后用制作好的砍刀再来砍柴;一种是向他人借用他人已经通过劳动制作好的砍刀来砍柴。
第二种选择,在如下条件下对两方都是有利的:借用砍刀的砍柴人向借出砍刀的制刀人支付一笔租赁费,前者还有剩余的增益即使用砍刀而增产的柴火的一部分归于自己,后者则可以集中力量专业生产出更多的砍刀以供社会使用,这就是分工的迂回生产,这就是跨时劳动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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