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u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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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公共资源私有化的问题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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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uyan 发表于 2006-4-1 16:23: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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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作为公共资源,将其私有化,允许其象其他商品一样可以进行交换, 我现在请各位给予一定建议可以在那些方面有些突破?可以引用什么理论研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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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共资源 私有化 理论研究 水资源 资源 私有化

沙发
ershibahuasheng 发表于 2006-4-3 16:48:00

题外话:公共资源私有化,我认为要区分具体的东西,你所说的水资源就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东西,因为这个很重要,可以认为是战略资源,所以处理时就会很不一样!

因为我们无法彻底消除经济人的机会主义本性,那么我们就不可能保证100%的不出现囤积的现象,这种资源的战略性使的那怕只是一次的这种现象发生都会造成可怕的后果,政治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所以即使我们能在理论上证明私有化可提高经济效率,也根本不可能被采纳!这是经济家的悲哀!

/www.lxyq.org

藤椅
临崖吹风 发表于 2006-4-3 17:22:00

经济效率不等于民众福利。庸俗经济学家的悲哀也许正是普通民众的大幸!

坚决反对“一切私有化”思想。

只有管理不善的政府,没有胡作非为的国民。 国家资产的全民所有原则; 国家财政的全民分红原则; 国家领袖的纠错竞岗原则。

板凳
sungmoo 发表于 2006-4-3 17:26:00

制度经济学就是要告诉大家,产权、制度不是免费的午餐(否则是科斯定理描述的那种情况)。界定产权不是容易的(需要成本的),有些资源(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甚至无法界定产权。“月球土地的产权”是无法界定的,因为界定的成本太大了(虽然不敢说“无穷大”)。

无论“私有化”与否,“self-enforcement”都是制度设计者们必须预先考虑的。私有化并不天然意味着“self-enforcement”。

个人以为,这是讨论“私有化”时必须注意的两个前提。

大家可以看看《老井》。

报纸
sungmoo 发表于 2006-4-3 17:28:00
以下是引用临崖吹风在2006-4-3 17:22:00的发言:…经济效率不等于民众福利…

此言不假。不过,要同时补上一句:民众福利不可忽视经济效率。(很像辩证法)

地板
sungmoo 发表于 2006-4-3 17:32:00

其实大家可以把问题反过来看一下。

人类面对那么多资源,为什么有些被“私有”了,而有些被“公有”了?考虑这样的问题使制度经济学主要以“解释现象”的面目出现。这也应该是我们做出预测的基础吧。

7
临崖吹风 发表于 2006-4-3 18:54: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4-3 17:28:00的发言:

此言不假。不过,要同时补上一句:民众福利不可忽视经济效率。(很像辩证法)

呵呵,此言也对。类似于某些人的“蛋糕”理论。但是蛋糕做大以后是按劳分配还是平均分配呢?

想起那个“僧多粥少”的问题,先声明,我其实不明白这个问题。僧多粥少,我认为最好是让一些人先吃饱出去化缘,然后再分配,这里的分配其实已经隐含了一个对“先吃饱的那些人”的约定<化缘所得要平均分配>,因为最初就是由于不够平均分配所以才选择“让一些人先吃饱出去化缘”的做法。

追求无极限,蛋糕要做多大才算是做大了呢?做大以后怎么分配?全部平均分配显然会严重影响劳动积极性,全部按劳分配就是过河拆桥、公然违约(虽然此约并无书面文字)。

的确是辩证法哦!

只有管理不善的政府,没有胡作非为的国民。 国家资产的全民所有原则; 国家财政的全民分红原则; 国家领袖的纠错竞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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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4-3 22:20:00
以下是引用临崖吹风在2006-4-3 18:54:00的发言:…僧多粥少,我认为最好是让一些人先吃饱出去化缘,然后再分配…

好主意!

您的这种想法也是人类思维特有的。因为计算机永远不能实现人类的这种思维(至少我个人相信这一点)。——本话绝没有别的意思,切请勿误会。

计算机的运算,必须有人先给出条件以供运算,所以计算机其实是“死”的。而人是“活”的,人在思维时可以突破所给条件,改变这种条件另辟奚径,以至人总有一种“防不胜防”的感觉。

如果我们编好既定的博弈程序,并给定某些条件,那么计算机有可能得到“最优”的制度安排(正如“僧多粥少”的例子)。但计算机的运算方式与初始条件都是人给定的,计算机不会改变这些,反而要以此为基础才能运算。

显然,不同的条件可能对应不同的结果。但一个题目隐含的条件到底是什么,计算机是没能力分清的(至少没人类那种确定条件的本领),而人类面对同样的一段文字,却可以理解出不同的条件,并以自己理解的条件得到最优的结果。特别是,人类还可能不自觉地更改条件,于是结果也可能不断变化。

经济学也许就是想编一种优化程序,但无论怎样,这种程序本身并不能区分应该选择哪些条件(除非再给出另外的条件),这种程序只是处理既定信息的一种方法(处理中,这些信息并不能变化)。

9
龚瑞 发表于 2006-4-4 09:23:00

sungmoo说的已经很透彻了。

对水资源进行私有化的两个重要影响因素:1.私有化在财富分配上对主体福利造成的影响(科斯定理的状态并没有考虑财富效应的影响,也未从公平方面进行考虑[当然,公平不是我们经济学研究的首要目标]);2.即使不考虑私有化带来的财富效用的问题,对水资源进行界定的制度实施、维护成本也是相当高昂的,甚至难以在技术上执行。

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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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崖吹风 发表于 2006-4-4 11:52:00
以下是引用龚瑞在2006-4-4 9:23:00的发言:

公平不是我们经济学研究的首要目标

呵呵,所以我说了,经济学家永远都是从属于政治家的二等公民。政治家生活在现实里,经济家生活在梦里。

回sungmoo:你的话有点难懂,是不是想说“过河拆桥”也是人的自利本能之一?

只有管理不善的政府,没有胡作非为的国民。 国家资产的全民所有原则; 国家财政的全民分红原则; 国家领袖的纠错竞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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