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作为生产要素的提供者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政府雇员的劳动,政府拥有的土地,政府拥有的资本.由于政府雇员的工资已经包含在NI中的工资里,因此间接税可以看作是政府拥有的土地及资本的要素收入.
如果政府作为上述“要素提供者”,其收入已计入前面四项里了。
个人以为,间接税不能看作“政府拥有的土地及资本的要素收入”,否则直接税怎么看?可以考虑这样一个问题,一个“不提供任何生产要素的”政府可不可以收间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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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南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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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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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指标] 我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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