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有风6565
772 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2)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2粉丝

教授

85%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4964 个
通用积分
178.6340
学术水平
402 点
热心指数
427 点
信用等级
245 点
经验
31449 点
帖子
1698
精华
0
在线时间
905 小时
注册时间
2016-6-8
最后登录
2023-5-22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第三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实践和理论上的起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按照通常的理解,是我们党在认识到原有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生产力的继续发展后提出的。从理论上讲,是在邓小平同志提出“社会主义也能搞市场经济”后,我们党逐渐形成的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全新认识,包括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公有制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经营者;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改革的目标;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决定性作用;直到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等等,一系列理论上的突破,形成了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实践上讲,是从在这一理论指导下,把原有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着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转轨的改革开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就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而且今天我们依然处在这一改革的进程中,即依然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毫无疑问,对于我们来说,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来源于改革开放的理论和实践。

但是,如果由此就说,我国的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实践和理论上的起源,就大错特错了。这种认识断开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理论的直接联系,也断开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的直接联系。

事实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源头,不管从理论上讲,还是从实践上讲,都不是源于我国的改革开放,而是源于马克思理论和早在马克思那个年代就已经存在的社会主义实践。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过充分的说明,它能让我们明确的认识到,马克思在下面说的“在旧形式内”产生的“新的生产方式”,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虽然它在自己的实际组织中,当然到处都再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生产出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但是,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内已经被扬弃,虽然起初只是在下述形式上被扬弃,即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自己的劳动增殖。这种工厂表明,在物质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形式的一定的发展阶段上,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会自然而然地从一种生产方式中发展并形成起来。”(《资本论》第三卷第497-498页人民出版社19756月第一版)。关于“工人的合作工厂”,马克思还论证过: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工厂制度”和“信用制度”“合作工厂就不可发展起来”(同上第498页)“合作工厂”比起资本家企业,在“原则上”“优越”,在“实际上”更“有利”;“不管合作劳动在原则上多么优越,在实际上多么有利,只要它没有越出个别工人的偶然努力的狭隘范围,它就始终既不能阻止垄断势力按着几何级数增长,也不能解放群众,”“要解放群众,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因而也必须依靠全国的财力。但是土地巨头和资本巨头总是要利用他们的政治特权来维护和永远保持他们的经济垄断的。他们不仅不会赞助劳动解放的事业,而且恰恰相反,会继续在它的道路上设置种种障碍。(《马恩选集》第二卷13319725月第一版)由于马克思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他没有也不可能对“不论给予多么高的估价都不算过分”的“合作工厂”,这种在“旧形式内”产生的“新的生产方式”展开更深入细致的研究。

然而,即使还缺少更深入细致的研究,马克思的上述论述,也已经为我们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马克思所说的“旧形式内”产生的“新的生产方式”,就是我们所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且提供了我们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丰富的理论依据。

第一,它说明是“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并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生产方式”,这种“新的生产方式”是社会主义在实践上的源头。就象在封建社会已经产生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资本主义在实践上的源头一样,“这种工厂表明,在物质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形式的一定的发展阶段上,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会自然而然地从一种生产方式中发展并形成起来。”

第二,它说明这种“新的生产方式”是由于在“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中,消灭了“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工人作为联合体”用自己的资本来使“自己的劳动增殖”,即已经消灭了剥削,剩余价值归劳动者集体所有而产生的,因此已经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是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了。

第三,这种“新的生产方式”只是“旧形式内”产生的一种“新的生产方式”,“虽然它在自己的实际组织中,当然到处都再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生产出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这种“新的生产方式”与马克思曾经设想的,在消灭资本主义同时消灭它依以产生的“旧形式”后的社会主义,还是完全不同的,它还是保留着“旧形式”的“新的生产方式”。而这“旧形式”或说“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表现在,“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自己的劳动增殖。”也就是说,在“工人的合作工厂”这种“新的生产方式”下,生产还是商品生产,还是“资本”生产,还是剩余价值生产,概括的说还是市场经济生产,还披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外衣。但由于已经消灭了剥削,实质上已经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了,这种“资本”生产的形式已经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形式了,因此它就只能是市场经济一般的生产形式,是区别于市场经济一般的资本主义表现形式的,市场经济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表现形式。显然,由于这种“新的生产方式”,还是商品生产,还是资本生产,还是剩余价值生产,即还是市场经济一般生产的表现形式,但又区别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因此对这种“新的生产方式”最确切的表述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此之外找不到对这种既区别于资本主义,又区别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新的生产方式”,更确切的表述了。我们现在所使用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实是对这种“新的生产方式”的一种表述,因为它就是要说明这是一个既区别于资本主义,又区别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新的生产方式”,新的社会主义阶段。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第一没有说明这个阶段就是用社会主义的方式发展市场经济的阶段;第二由于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初级阶段,修改了马克思关于“过渡时期”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理论,而对这一修改至今没有合理的解释。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是一种不完善的阶段性的认识。而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说明这一“旧形式”下的“新的生产方式”阶段,所有问题都能得到解决。

第四,这种“新的生产方式 ”相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原则上”“优越”,在“实际上”更“有利”,即能够更好更快的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仅更有优越性的“工人的合作工厂”的发展,就能在平等竞争中对资本家企业形成巨大的威胁,在长期的平等竞争中具有了消灭资本家企业的有利条件。

第五,但是,这种“新的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可能发展壮大起来,“土地巨头和资本巨头总是要利用他们的政治特权来维护和永远保持他们的经济垄断的。他们不仅不会赞助劳动解放的事业,而且恰恰相反,会继续在它的道路上设置种种障碍。它的发展需要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做保证的“全国的财力”的支持,即只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壮大。

第六,“要解放群众,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合作劳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过程,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必经阶段。这个过程显然只能是“合作劳动”在“工人的合作工厂”内发展壮大的过程,是从一个个少量工人在“工人的合作工厂”内的合作劳动,向着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的“工人的合作工厂”内的“合作劳动”的发展过程,最终向着“全国范围内”的全体劳动者组成的“合作劳动”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由于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成的过程,还是在“旧形式内”产生的“新的生产方式”的发展过程,因此,这个过程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这个必经阶段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结合马克思关于“过渡时期”的论述,我们能够很容易的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开始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开始于在“全国的财力”支持下“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的起步,完成于“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的实现,一旦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合作劳动”,也就实现了“把全部生产资料集中在国家手中”的“过渡时期”的任务,也就具备了消灭市场经济的条件,具备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计划经济的条件,具备了实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逐步实现“合作劳动在全国范围内发展”的阶段,就是用发展市场经济的方法实现这一任务的阶段,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过渡的阶段。只有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才能既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又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赖以存在的“旧形式”——市场经济。到了那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就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第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任务是实现逐步实现“合作劳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怎样完成这一任务呢?除了利用在资本主义下发展起来的“工厂制度”、“信用制度”、发挥“合作工厂”的优越性和依靠“全国财力”的支持,马克思没有进行更深入的论述,但已经给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在资本主义“工厂制度”和“信用制度”下发展起来的“合作工厂”,对于发展市场经济而言,具有比资本家企业更大的优越性,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支持下,在“全国财力”的支持下,“合作工厂”具备了全部的迅速发展的条件。因此,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面对着强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遍布全国的资本家企业,还处在萌芽状态的“合作工厂”也能够逐渐的但又是迅速的发展起来。“合作工厂”的发展不能依靠对资产阶级的强制性的“剥夺”和强制性的“赎买”,因为还必须看到,这时资本家企业还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它们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还起着主要作用。强制性的“剥夺”和“赎买”,尤其是以把“生产资料集中在国家手中”为目的的强制性的“剥夺”和“赎买”,必然破坏市场经济的自然发展过程。因此,“合作工厂”的发展壮大,只能是依靠发挥自身的优越性,依靠社会主义国家的支持,在与资本家企业共同发展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中发展壮大,在竞争中实现对资产阶级的逐渐的“剥夺”。

因此结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起源于马克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起源于,并非马克思创造的,在他那个年代就已经出现的“工人的合作工厂”所代表的社会主义实践。

由此可见,劳动者集体企业(工人的合作工厂)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生的源泉,因为是劳动者集体企业(工人的合作工厂)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生产方式”产生出来;而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和全国财力的支持下,劳动者集体企业在资本生产的“旧形式”内,更准确的说是在市场经济生产的“旧形式内”,在与资本家企业的竞争中不断通过发挥优越性,战胜资本家企业而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不断巩固、发展、壮大,才能最终取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旧形式”内的“新的生产方式”,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

我们从马克思关于“合作工厂”的论述中,得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源于马克思理论的结论,也正在被我们从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得出的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一步一步地证实着。我们作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结论,其实就是从马克思理论中得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的结论,这一阶段,既区别于资本主义,又区别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就是“旧形式内”产生的“新的生产方式”不断发展壮大的阶段;我们作出的公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占主体和主导地位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的市场竞争主体的结论,其实就是对马克思“合作工厂”还是商品生产,还是资本生产,还是剩余价值生产,即还是市场竞争主体认识的贴近;我们作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然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的结论,其实就是对马克思关于“合作劳动”这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才能在“旧形式”下发挥作用理论的贴近;我们作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结论,也不过是对马克思关于“要解放群众,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理论,在认识上的贴近。几乎全部的我们已经作出的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结论,都能在马克思关于“合作工厂”的论述中找到理论依据。

但是还必须看到,我们从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得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只是在一步一步的贴近马克思的理论,还远没有达到马克思在一个半世纪前已经达到的高度。比如,我们至今也没有明确作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资本生产,还是剩余价值生产的结论,即还是市场经济一般的生产方式的结论;至今还没有作出的“劳动者联合劳动的合作工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的公有制的市场竞争主体的结论;至今还没有明确作出“合作劳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的结论;至今还没有明确作出“要解放群众,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的结论;等等。而我们的有些结论,还是违背马克思理论的结论。比如,我们至今一直坚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一样,是国有制占主体或主导地位的结论,就与由马克思的“合作劳动”理论必然得出的,在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和“全国财力”支持下,通过充分发挥“合作劳动”的优越性,在竞争中战胜资本家企业,巩固“合作劳动”的主体和主导地位,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结论,背道而驰;再如,我们至今一直坚持的,社会主义经济是通过强制性的“剥夺”和“赎买”资产阶级的财产,把生产资料全部集中在国家手中建立的,就是对马克思“生产资料全部集中在国家手中”必然是一个逐渐实现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是通过“合作劳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实现的,这一完整思想的曲解;等等。而我们之所以还存在一些错误的结论,根本原因在于,我们至今仍在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混同在一起,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看成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初级阶段,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基本特征来概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马克思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他没有必要对“未来社会”的“旧形式”下的“新的生产方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展开更深入细致的研究。但对于我们来说,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摆在面前的最紧迫的任务。因此,以马克思“合作劳动”理论为指导,深入研究和发展马克思“合作劳动”理论,结合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解决我们面临的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和建设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沙发
天幽 发表于 2020-3-28 21:32:5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工人的合作工厂比资本家企业更优越,优越性体现在哪里?是工人的福利更好?是企业的发展前景更好?还是对国家的贡献更大?有经验数据没有,社会主义也进行这么多年了,也在许多国家实现过,你的这个断论应该有足够的数据支撑吧?优越性的比较不仅仅是口头上的比较,可以用真实数据进行比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想让你的话有说服力,实践是唯一的说服力。

使用道具

藤椅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20-3-29 10:54:19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错了就要改,禁锢了才要开放,这就叫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20年,其结果就是各大经济体都不承认其市场经济地位。原因就是,权力垄断下的经济至今没有多少改变。就跟教权统治皇权统治的经济那样,根本不是市场经济。没有公正的社会制度就根本不会有公正的经济秩序。

使用道具

板凳
qi509 发表于 2020-3-30 17:36:3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对你文章的 评论始终没通过审查。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8 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