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先生说我的价值观念和使用价值的概念混淆了。我在此想澄清一下。
劳动同时创造价值和使用价值,它们对应的是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举个简单的例子吧,能量有各种各样的:机械能、光能、化学能、电能,等等,具有质的不同,可是,它们都可以用同一个计量单位:焦耳,来衡量其大小。劳动的结果是产生异质的使用价值,但劳动的过程却都是消耗人的化学能和电脉冲能,没有质的区别,可以用同样的尺度来比较其大小,即:改变秩序量的多少。我是在完全客观的世界里分析劳动的本质。然后,就可以套用您的关于资本主义社会是用来买卖流通的劳动价值理论。
最后说一句,我的理论和岳飞先生的观点其实是异曲同工,没有本质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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