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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李光维:富士康“连跳”究竟应该遣责谁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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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z2010 发表于 2010-5-18 13:12:4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别说的好像别人不会思考,就你会思考一样。在这样一个高水平的论坛,你不要觉得就你层次够高。

你了解那些跳楼者的具体情况吗?你知道那些人承受了多少心理压力吗?不错,他们轻生也许不对,但是能做出如此重大的决定也绝对有更严重的原因吧,何况有这么多人跳楼。

当你的思维和绝大多数人不一样时,请想想是不是自己有问题!
放开手,心怀感恩,微笑面对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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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wyz2010
很好,这至少是在讲理而不是骂街了。
我没有去调查孩子们所承受的压力,但我从他们的年龄就可以断定,没有丝毫的理由去选择轻生。大不了辞职从头开始,年轻就是最大的资本。有敢于面对死亡的勇气,就没有不可战胜的困难。所以发生悲剧,恐怕还得从心理上找原因,他们不懂得他们的离去是那样的不负责任,不知道这样的轰动辞世不值一提,不晓得这样的引人关注很可悲。我不知道孩子们承受的压力,那你是否知道相应细节,不妨提出来我们分析一下究竟还应该谴责谁?但无论如何我还是坚持我所认为的应该谴责的对象。除非你有足够的理由改变我的这一看法。至于我与大家的看法不一致,这还不足以迫使我盲目从众的。逻辑上也没有使我屈从的根据。很多创新和真知,正是从不与大家一致才诞生的。
我还想补充一点的是,我那样讲也是为了减轻失去亲人的人的悲痛。我的这一看法,是受一个真实的故事启发产生的。感兴趣的话我以后可以讲给大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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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绝对真实的故事,是听我已经去世的父亲讲的。我父亲的大哥、二哥都是被病魔夺去生命早亡了的。伤子之痛对父母是可想而知的。我的奶奶自然地放声大哭,但我爷爷则破口大骂:“讨债鬼!讨债鬼!送不了大人的就是讨债鬼!”显然他是借此排解内心的悲伤并安慰痛心的奶奶吧。联想到那些跳楼者,想想他们那么不负责任地轻生,我还真有点发自内心地觉得他们是真讨债鬼了,真的不仅是同情,也确有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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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ks2003 发表于 2010-5-19 10:57:2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呵呵,轻生确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但是反过来想,中国这么多城市,那座城市人口低于40万人,那座城市出现那么多跳楼的。为何在富士康会出现跳楼的,如果说跳楼的人心理素质差。按照比例来看,在每座城市每天都会有跳楼的。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富士康一定有问题,而且必须承担他所应该承担的责任!!!
另外,不否认跳楼者心理确实存在问题,对生活的现实没能适应。这是社会原因,学校的原因,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是怎么样的?不值得讨论嘛?
民工跳楼、学生跳楼、富士康员工跳楼,是谁的责任?企业责任?社会责任?谁来承担?
明天会不会再跳,跳多少个才会有人来承担这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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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vent 发表于 2010-5-19 12:06:2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有楼主这样的言论,也有回帖里的“呵呵”,无话可说。

只引用罗道评论里的一句吧,“这些至死都没能融入他们向往的城市的年轻人,其实是在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投票,这一票的意思是,这个社会并不值得人活下去。这些涉世未深却似乎又洞悉了人间真相的孩子们,仿佛在学着智者苏格拉底的样子对那些正在这个社会中如鱼得水的幸运儿们说:我们去死,留下你们活着,到底哪个好,只有神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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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自杀现象是一个社会学问题,需要用数据来说话。全国的自杀率我不清楚,但是四十万九起跳楼应该算不高。我老家的那个小城20万人,隔三差五就有跳楼的~
劳动力是可以自由流动的,承受不了压力可以自由选择;融入不了这个城市就应该寻找新的出路
总之,跳楼者的家人是不幸的,跳楼者的心理肯定是有问题的,富士康没有直接责任,媒体太浮躁;外资企业员工的生存状态值得关注
这个是回调浮躁,但又是一种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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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ks2003 发表于 2010-5-19 10:57
呵呵,轻生确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但是反过来想,中国这么多城市,那座城市人口低于40万人,那座城市出现那么多跳楼的。为何在富士康会出现跳楼的,如果说跳楼的人心理素质差。按照比例来看,在每座城市每天都会有跳楼的。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富士康一定有问题,而且必须承担他所应该承担的责任!!!
另外,不否认跳楼者心理确实存在问题,对生活的现实没能适应。这是社会原因,学校的原因,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是怎么样的?不值得讨论嘛?
民工跳楼、学生跳楼、富士康员工跳楼,是谁的责任?企业责任?社会责任?谁来承担?
明天会不会再跳,跳多少个才会有人来承担这份责任?
自然是自杀就根本上的别于他杀的。法律意义上的责任应该有法院来界定。至于道义上的责任,实际上是无法逃脱的。人们的谴责和当事人的自责实际上是客观存在并发生效应的。舆论上放大谴责也不是不可为的,但我的意思是需要防止因导向不够周全导致相应的副作用引发新的悲剧产生。至少在放大谴责有关者的同时应该也放大对自杀者不负责责任的谴责。至少要防止让有意自杀者觉得这样死去可以获得同情、可以扬名而去、好像是轰轰烈烈地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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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juvent
这是把无知当深沉了。刚刚步入社会怎会准确地就认知这个社会不值得去活。与其用生命投票,还不如与力所能及地为改造社会做些贡献。死得勇气都有,为什么不努力适应社会进而改造社会呢。我看正是他们误认为了这种死的价值,而忽视了努力适应社会进而改造社会的生存意义,还有就是忽视了自己的生存责任。所以舆论上应该强化这种导向,让他们觉得那样死去没有意义、有负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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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vent 发表于 2010-5-21 10:31:2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8# 权益机制经济学

你有权说别人无知,但你有资格吗?你了解情况吗?不了解情况就高高在上指责那些年轻人,你是什么心态?目前已经有很多报道对自杀者做出一些调查了,包括罗道的评论里也说了一些情况,你若有空,了解一下情况再谴责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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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一有引用就会需要审核,针对15楼我已经有回复但现在还没有显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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