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ruoyan
赫赫铭儿:
1 仍然是以矿泉水为例:即使社会中每一个人对矿泉水的“欲望”都递减了,也并不会导致矿泉水价格降低。因为显而易见,厂家会随之减少产量,从而使矿泉水价格仍然保持在原来的水平上。——而这个“原来的水平”,除了是耗费的“劳动”,还能是什么呢?
所以,说“用效用价值论可以最好地解释社会价格,甚至是唯一的解释。”——此话有点说大了。
2 你只要承认价格是“市场价格”,而不是“个人价格”或者“个别价格”就够了。
ruoyan:要谈价格与效用和劳动的关系,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我的观点,劳动都是用效用来解释的,所以以劳动解释价格根本上还是效用解释价格。
要知道市场价格的前提是知道什么是市场。上海南京路和新疆沙漠是一个市场吗?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13074&page=5
1 你现在不再强调“欲望”而是强调“效用”,那这个“效用”也就与“使用价值”没有多大差别了。
2 “欲望”也好,“效用”也好,“需求”也好,“使用价值”也好,它们的确都是市场价格的必要前提(没有它们则根本不需要有市场价格!),但却并不是它的内在原因。因为显而易见,不论这些前提条件如何变化,生产厂家都可以通过调整产品产量,来使产品的市场价格保持不变。——而在这里,能使单位产品市场价格保持不变的唯一原因,只能是单位产品的“劳动”耗费保持不变。
3 所以现在有一个最简单的鉴别标准:凡是能够用调整产品产量的方式来否定的价值论,都不具有必然性;而只有能够经受如此考验的价值论,才真正具有必然性。
4 上海南京路对矿泉水的需求“欲望”,显然远大于新疆沙漠对矿泉水的需求“欲望”;是不是前者的市场价格应该远大于后者的市场价格才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