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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忠君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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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逻辑与语义的角度对“劳动价值论”的思考。 [推广有奖]

1993110 发表于 2020-2-19 13:17:38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0-2-19 11:18
马克思把商品是劳动产品是作为无需证明的公理使用的,亚当斯密也是这样做的,在所有经济学家中,至少在那 ...



马克思说的商品,特指产品。这是规定出来的,完全正常,完全规范。进而,从商品推广到货品。
商品,不是货品,货品是上位概念,包括制品、非制品。制品就是商品,商品是下位概念。

商品,就是产品,那些用于交换的,为了交换的。这里,包含已经交换,不等同于已经交换。

其中,在车间流水线上的,刚下流水线的,入库的,都是商品。因为是为了交换而进行的生产。

其中,偶然捡拾到大钻石,伸手捡拾到天上掉的馅饼,都是产品,只不过劳动量很小,非常小。

天上掉馅饼,要求人类有鉴别能力,行为能力,亦即劳动能力。一个小婴儿,能劳动,能伸手捡拾吗?那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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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20-2-19 13:20:13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0-2-19 11:04
不仅是劳动产品需要定义,商品本身也需要被定义,商品如果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那么它必须是可以规模 ...
古董,艺术作品、文物这些也不是商品范畴。
这些都是产品,过去的产品,古代的产品。

另外,发掘发觉这些等等,都需要当前的劳动。

从而,这些属于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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