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jo11 发表于 2010-5-24 18:25都是归纳命题,都可以“当作”公理,但是别人不一定认可,所以只存在于逻辑上的可能。ruoyan 发表于 2010-5-24 17:30 ========================
那么说“商品是用于交换的资本产品”和“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土地产品”,是否也是一个归纳命题,逻辑上也能够当作公理。
是否可以因此建立起“资本价值论”和“土地价值论”。
比如,一切商品是劳动产品,我不认为是符合实际的“公理”。但这不等于逻辑上不可以依此建立一套理论。
那么,如果马克思说,我只研究有劳动耗费的商品,是否劳动价值理论就符合实际,进而就正确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