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桃之灼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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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其它] 感受悲情绝境,就读《北纬已北》—郭敖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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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灼灼 发表于 2010-7-14 14:45:26
他又拿起照片,去问旁边的一个老人,说:这位老伯,你有没有见过这个女子,他就是我的太太小芸,如果你见到她……
老伯不耐烦的招手,让他走开,说:神经病,你都已经问我第三百多遍了。
那天晚上我看见他在黑暗的走廊角落里哭,其实他比谁都清楚,当他对我说我什么都不懂的时候,他自己又何尝懂得呢。我买了二锅头,我们蹲在垃圾箱旁边喝空了所有的酒瓶。
他问我为什么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到这里来。
我说:我爱上了一个女人,每年在这个时候我都会来看她。
他说:如果爱她,就告诉她。不要等人不在了,你才说出口。
我说:她是四个孩子的母亲。
他说:结过婚的女人更有味道,更懂得生活啊,买一送四,你赚大发了。
我说:四个孩子的父亲,她的老公还活着,他们的关系很和睦。
他手里拿着酒瓶,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他说:你他妈的真是一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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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fangzheng32 发表于 2010-7-14 15:21:31
不错的书,多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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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c456 发表于 2010-7-14 17:28:43
楼主辛苦了
Action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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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m 发表于 2010-7-14 20:22:09
<你他妈的真是一个人才。>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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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灼灼 发表于 2010-7-15 09:26:51
谢谢楼上三位朋友的支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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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灼灼 发表于 2010-7-15 09:27:31
那天晚上我睡得特沉,我一直以为很多事情说与不说都是一样的,有些话一旦说出来真的会轻松很多。虽然解决不了实质性的问题,却可以换很多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爱情本身就是一件很自私的东西,阿黄也给了我几个比较自私的方案,如果真的爱她,先鼓励她和她老公离婚,然后在横刀夺爱。实在不行就找几个业余杀手把她老公给弄死。也许因为担心找的业余杀手太业余,万一把她老公弄不死就麻烦了。
第二天阿黄继续拿着照片走到巷子里,而我在第二天离开了海角七号。走的时候我跟阿黄说:如果你这辈子都没有找到小芸,如果有一天你见到叶樱的时候告诉她,有个人陌生人曾经爱过她。
那年大街小巷都穿梭着一首名叫《海角七号》的歌:

依稀的记忆从前的你
背靠着背听海的声音
夕阳和海面都太清晰
我就在这里找到了你
那天的日记天飘着雨
我躲进眼泪你在那里
夕阳和海面依然清晰
还是在这里我丢了你
……

时隔多年,犹如白驹过隙,在我的记忆里只剩下一个旋律,原来记住一首歌真的要比记住一个人更容易些,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过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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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灼灼 发表于 2010-7-15 14: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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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后,从南京辗转到了上海,在上海呆了一个月,最终回到了北京。
北京变了很多,很多熟悉的建筑物都不复存在,去了一趟鸟巢,以为自己跑错了城市,没有改变的依然是堵车,风大。其实不堵车的时候风更大,因为在北京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一辆二手的本田CBR250。每天都骑着它穿梭在北京四环以内九个小时以上,让自己不停的做事,忙碌,琐碎的事情多了,便开始慢慢的忘记一些记忆。
在一家报馆送了三个月的报纸,开始用曹浪的笔名发文字。来维持基本的生计。以前每年我都会攒一笔钱去台湾宜兰的海角七号,一直维持了七年,我记不清了去做什么事儿,只记得那里的山樱花开的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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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灼灼 发表于 2010-7-16 08:47:24
我一直都觉得自己不会适应朝九晚五的工作,开始写字以后辞去了报馆里的工作,每天醒来时。早上十点左右。阳光强烈的透过窗子从马路对面的玻璃上反射过来,干燥的空气中流淌着街道上的喧嚣,很久都没有下雨,嘴唇上揭起一层干皮,在望京楼下的便利店买了大罐的可乐,买几盒不同品牌的香烟,有利群和红塔,可以整天的呆在旅社里,抽烟,看法国《电影手册》上推荐的影片,然后写一些无所事事的东西,七月下过一场久违的雨,雨后的北京城朝霞绚烂分明。
最近的一次见到朋友是在三里屯的一家酒吧里,她叫叶飞飞,她说是我中学里的同学,见到她的那天,她穿一身紫色的棉布衣裙,红褐色的卷发垂在胸前,化了一些轻微的淡妆,在胸前有蝴蝶型的纹理图案,凸显在衣服的表层。她的眼睛不大,却很迷人,我看了她整整七个小时,我已经记不清了有过这么一个同学,唯一的有力证据,就是她说出了我是在高考考场上唯一睡着了还能考上大学的人,在她的印象里我在考大学以前一直都在睡眠中渡过,其实只是她不知道,我考上大学后也是在睡眠中渡过的。她是那种见到熟人话很多的女人,即使两个人没有共同话题也能喋喋不休讲一个晚上的人,她在一家文化公司做企宣,六年前来北京,换过很多次工作。做过文秘、报社编辑、翻译、设计师。她做过很多的职业,言外之意用一句话来总结就是:除了没有做过小姐,其他的什么都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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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灼灼 发表于 2010-7-16 14:21:09
看到她滔滔不绝的讲述自己的经历,很动情,也很认真,从事业讲到遭遇,从感情讲到跳槽,她一直可以在那里讲,边讲边喝啤酒,你听不听无所谓,她都有勇气讲下去。我很羡慕这种人,不用隐藏自己,可以把自己想的任何东西都讲给朋友听。开始我只是以为她和熟人在一起才有这么多话,等我第二次来这里,我发现她和陌生人在一起话更多。
酒吧里的老板叫小七,我问过他,因为我很好奇每次我来的时候都可以在这里见到叶飞飞。
小七调制好了鸡尾酒,放下来说:她啊,她每天都会到这里来,她都已经来了整整七年。
我结果鸡尾酒,说:七年,她说有很多工作要做的,每天都到这里来,她不用工作吗?
小七说:你喜欢她。
我没有回答他,只是喝酒。递给他酒杯的时候我说:她是我中学时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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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灼灼 发表于 2010-7-19 08:54:42
小七拿着酒杯的手抖了一下,被啤酒呛的泪流满面,笑着说:真巧,这里的每个人都是她的同学。连我老家里的梁伯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都是她同学,她什么都不会,她只会说谎骗人。
我说:我和她聊过,她干过很多职业啊。
小七转身走开,不再想跟我理论这件事情,他说:她哪会干很多事儿,被很多人干倒是真事儿。
往后的日子我开始很少去这家酒吧,每次我去那里都看到她和不同的人讲述着她同样的经历。从酒吧里走出来我都感觉到遗忘了什么东西。
凌晨以后,在望京广顺北大街附近偶尔见到有青年飙车,火红的头发,穿黑色的夹克从马路上飞驰而过,也有年轻单身女子,披散漆黑长发,化着很浓的烟熏妆,一边抽烟一边拎着啤酒瓶,横穿马路,朝骑车的人竖起中指。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流行的这种习惯,也看到过飙车一族肇事,见过两次,一次在马路上撞伤了一条流浪狗,流浪狗被轧断了腿,血已经沾着腿上的毛发凝固在了一起,拖沓着爬过马路,速度很慢,在马路上留下一条血痕,这样的事情也不会有人去追究赔偿,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狗伤了,飙车者直接给撞死了。一次是飙车者表演飞车,结果人飞了,车自己跑过了马路,撞在了对面的广告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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