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要求各地立即开展农产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查处市场旺销情况下,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加剧市场供应紧张的囤积居奇行为;查处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查处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的行为。
三部门还要求切实加强大宗农产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监管,禁止非法期货交易,坚决取缔存在市场主办者入市操纵价格、挪用保证金等行为的大宗农产品中远期交易市场。
三部门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依法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屡查屡犯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部门重申,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市场运行情况监测预警,主要农产品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依法采取临时干预措施;加强农产品交易资金监管,预防和制止社会游资对农产品进行投机炒作,努力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保护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安定人民群众生活。
作者:李雁争 来源:《上海证券报》2010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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