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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周讲的是实际汇率,而不是名义汇率,那么周的分析就是可能对的(张五常偏好的称法),从购买力平价的角度可以得出周的结论,即有以下逻辑:生产率进步---本币购买力增加---实际汇率升值或汇率下降(以本币表示外币),同意楼主把货币发行量因素考虑进去,如果经济中货币发行量增加,就会平抑生产率进步增加本币实际购买力的作用。
第二、周认为固定汇率应成为历史,倾向于浮动汇率。他的分析蕴含了现阶段我国货币升值的合理性,这是可能对的,即我国货币可以或应该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升值或贬值(周文并未明确提出变动名义汇率)。是否可以或要变动名义汇率,还要考虑楼主提到的经济承受能力。
第三,为什么在货币本可以或应该(慎用)升值时我国一些出口导向的企业无法承受,关键在于这些企业缺乏定价权,即郎咸平讲的“6+1”我们只掌握了生产环节的1,并不是我国的生产率进步未达到该水平,是国外的企业通过手中掌握的定价权减弱了我国一些出口导向企业的承受力。不是国外的企业强势,而是我们太弱,问题在于我国的企业。经济发展有路径依赖,但不管过程多漫长,难度多大,我们必须要逐步改变缺乏定价权的局面,这是我国企业应该努力而且必须要做的事,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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