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Z,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
这个事件主要是主要出资方大昌经营学校亏损撤资所致
而并非另一个合作方上财故意毁约
如果是这样
就是告到法院,上财也只承担次要责任而已
再有,上海财经大学跟“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完全是两所不同的学校
要上海财经大学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的学生发毕业证是不可能的(这是对其他上财学生的不公平行为,冲淡了他们的文凭含金量)
更重要的是,你们的学籍完全不归上海财经大学管啊,每年招多少学生,发多少毕业证要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局审批的
你也说了,上海财经大学方面已经提出愿意将“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搬到上海代管
毕业时发上海财经大学的学位证和“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的毕业证
如果你们担心“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搬到上海后还叫浙江学院心里不舒服
这个也好办,改校名其实比申请创办一个学校容易多了
上财完全可以效仿复旦太平洋学院一样,给你改个名字叫“上海财经大学城市学院”或“上海财经大学华夏学院”什么的,并找到新的投资方让这个民办学校继续运营下去
如果这样你们还是不爽,那不如直接控告金华市政府和大昌吧
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