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都江堰、以色列和绿屋 |
盛洪 |
刚才听了孝正的演讲非常受启发,而且确实是非常精彩。
我觉得孝正的研究提出的一个问题是,我们现在似乎要对我国的水资源管理和我国的治水方略做一次战略性的反思。我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实际上三峡代表了一种非常重大的倾向,另外一种倾向就是修大工程,像南水北调等等。还有就是它并不依赖于工业革命带来的所谓工业文明的那种扩张了的人的能力,这可以叫“理性的狂妄”,也可以用哈耶克的话叫做“致命的自负”。现在自以为了不起了,可以做这件事了,但这种“了不起”在几十年以后就会显露出来,自然会给你一个重大的惩罚。我觉得意识到这一点其实是非常重要的,具有战略意义。
令我非常感动的是,各种不同学科之间非常相通。其实他的主张和经济自由主义的基本哲学思想是很相通的。他讲了几个故事,一个是都江堰,一个是以色列,一个是绿屋。我觉得关于都江堰寓意深刻。
第一是它说明了我们人类的理性其实是有限的。我同意祥平刚才讲的,真正的理性主义者其实知道理性是有限的,而所谓的唯理主义者不是理性主义者。汪丁丁有篇文章叫做“给信仰留下一片空间”,发表在《读书》上,写的特别棒。而他引的是被认为是理性主义者的康德的话,就是彻底的理性主义者是知道理性是有限的。那我们怎么办?我们只有遵从自然秩序,这个自然秩序在人类社会表现为传统,而传统是以前世世代代人们智慧的积累。都江堰这个例子非常棒,就在于我实际上并不知道这个事对还是不对,我只知道它存在了2250年,经受了2000多年的考验,中间人们试图修改它但都失败了,这就证明它就是个好的东西。所以在理性不及的时候,就必须要遵从自然秩序。我觉得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是在遵从自然秩序的同时,也有人类智慧的发挥。这是以色列的例子。我觉得遵从自然秩序决不是完全的无所作为,而是要在理解自然秩序特性的基础上发挥人的智慧,去想象一种技术与制度安排,使之与自然秩序能够非常和谐的混合在一起。我觉得这也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一个让我受启发的地方是,其实遵从自然秩序、遵从传统其实是和一个政府的合法性相关。韦伯讲过,一个政权有好几种合法性,一个是传统的合法性,就是你是不是立基在某种传统上。如果立基的这个传统是没有根基的,那你这个社会也是没有根基的。我觉得这是一点。周教授刚才讲的非常好,我们要反思对中国文化的看法,注意对其中一些优秀部分资源的挖掘,不要把它们轻易扔掉。轻易扔掉其实不是现代化的表现。我记得我有一次答记者问,后来我把题目就改成“现代化就是现代人的创造力”。你没有创造力就没法实现现代化。认为西方全对中国全错,这是一个没有思想的人的结论,而不真正有思想的人的结论。我觉得这一点也很重要。这是传统的合法性。第二是民主的合法性。我们各个方面对于一件事情都去看了,然后去投票,可能就会达成一个最好的结果。从经济上来讲,刚才说到的三峡,我觉得假如这件事真的会导致恶果,那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如果导致了这样的恶果,我们仍然对导致这种恶果的基本规则无动于衷。也就是说如果三峡最终真是失败的话,那么我们当初用各种不太遵从法治原则的手段去决策的人,其实是受损的,因为他当了千古罪人。所以我们好的制度实际上是避免我们的领导人当千古罪人的。我就在想,如果我是总理,我决不敢违背人民的意志一意孤行的作出决策,因为如果这样,最后出了什么问题都是我承担的。民主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领导人可以不负责任,这是投票的结果而不我的责任,因此我何乐而不为?因此我看我们这个社会宽容一点,加进互相制衡的因素,其实是何乐而不为的问题,而没有一点有害处。
最后我讲讲绿屋的问题。我特别同意张祥平先生讲的,周教授刚才讲了半天技术和制度的关系,但在绿屋的设计上,只有技术没有制度。我觉得祥平刚才讲的非常好,可能对周教授是一个补充。就是说实际上你能不能弄成这个样子?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民间的制度?比如说为什么欧洲中世纪和中国魏晋时期都是庄园,就是因为当时的战乱。庄园是为了保护自己。所以我觉得任何从技术上要达到的生活方式,其实背后是一套制度。所以我认为如果你做了这样一个绿屋的设想,你必须要补充一块后面的制度是怎样的。这种制度不是凭空出来的,而是和我们现在的制度相关的,只是做一些修改或演变,能够和你的绿屋的设想结合起来。可能这样一个方案才不是一个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