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十多年过去了,在我国市场经济已经取代计划经济成为占主体和主导地位的经济,最突出的标志是:资源配置由计划决定转变为由市场决定。我国已经成功的从计划经济转轨为市场经济。
然而,说我国已经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转轨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为时过早。按照最权威的解读,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的民营经济从无到有,已经达到了占比“五、六、七、八、九”。所谓民营经济,除了极少数的集体经济外,无疑全都是私有经济。这里还不知道是否包含众多的外资与合资经济。而公有经济已经从占比99%以上,退到了最多还剩下“五、四、三、二、一”。显然,在“公有经济为主体”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还远未实现。
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就象私有经济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标志是公有经济在整个经济中占居了主体地位。因此,我国要完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就必须重新把公有经济做大、做强、做优,重新让公有经济成为主体。这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建立的关键。而这个问题,我们至今没有解决,甚至至今也还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现在看,继续围绕国有企业做文章已经没有出路了。四十年了,国有企业依然活力不足,依然没有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