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GAAP准则,如果选择使用总收入报告法,厂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为合同的主要债务人;承担存货风险和信用风险;有权选择供应商;以合理的基础定价。
那么,为什么厂商要满足这些条件才能选择gross revenue reporting,有什么意义?
有什么公司会选择net revenue reporting? 这种方法有什么优点,或者是它带来的好处?书上只有gross revenue reporting所得出的销售额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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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uping1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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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总收入报告法的几个疑问~ 请老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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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卖:18份资源 副教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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