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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szyz 发表于 2010-6-16 19:07 firefuture521 发表于 2010-6-16 15:41 连嫖客都是利他的,那么警察局那些扫黄的就是一群经济学的白痴喽!亲爱的楼主,你有一点挺像曹操的,就是从来不认错,何必呢,如果人人的行为都是利他的,那么楼主何必要跟我们这帮人据理力争呢,难道也是为了改变我们陈腐的观念?鄙人先谢谢了,那如果人人都像楼主这样,这个世界就真正地和谐了!注意我是如何回答你的: 你说的不对,我说的是有范围的,嫖客到妓院一般的来说是利己的,但有时也不尽然,假如这个嫖客看上什么妓女,去夜店就是为了照顾这个妓女的生意的,那么这个嫖客的行为就有利他的因素了。所以我们要具体分析。 而你是如何理解我说的呢?完全是曲解的。到底谁对谁错,我想大家都是很清楚的。
firefuture521 发表于 2010-6-16 15:41 连嫖客都是利他的,那么警察局那些扫黄的就是一群经济学的白痴喽!亲爱的楼主,你有一点挺像曹操的,就是从来不认错,何必呢,如果人人的行为都是利他的,那么楼主何必要跟我们这帮人据理力争呢,难道也是为了改变我们陈腐的观念?鄙人先谢谢了,那如果人人都像楼主这样,这个世界就真正地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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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uture521 发表于 2010-6-17 14:42 我可能已经说过,任何一项经济行为都可以找到利他的因素。楼主您也说了“客到妓院一般的来说是利己的,但有时也不尽然”,既然楼主强调了只是“有时”,而非"always",那么利他只能用在一部分的经济行为,而非全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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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ne1985 发表于 2010-6-22 09:54 子女为争家产打得头破血流的事情还少么?一家人亲,是因为除了一家人,其他人都是外人。。。如果所有人都是一家人,以人性来说,更可能出现的情况是所有人互相之间的关系都类似于现在的与外人的关系,而不是楼主认为的亲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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