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国人是英雄,三个中国人是狗熊。对中国企业而言,这同样适用,窝里斗的劣根性让中国的企业家们总是习惯在背后给自己的对手射几支冷箭,纵然不致命也教对手流一身血。我做大但你不能做大,作为同行,只允许自己挣钱而不让他人挣钱或你挣了钱我就挣不了钱的阴暗心理,让中国的企业总是乐于自相残杀,结果我们看到一地尸体。
南京某饭店为了打击自己的竞争对手——隔壁的一家饭店,竟然让人到其厨房进行投毒,结果让一些无辜的消费者当了冤死鬼。别以为这只是一个个案,类似这样的非正当性竞争在中国比比谐是,轻者威胁对手,重者雇佣黑势力采用暴力手段打击对手。或许有人会说,这只是小企业的行为。
果真是这样就好了。但是,一些大型企业所展示给我们的仍然是“无耻的竞争”。为了打击美的紫微光微波炉,格兰士不惜动用专家编造了一篇又一篇“紫微光微波炉严重伤害人体”的“媒体调查发现”。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同行相残,这几乎是就一个潜规则。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竞争其实是市场的良药,其优胜劣汰的法则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可以把整个行业推向前进。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花大力气去建设诚信体系,并努力为企业创造公平良好的竞争环境,但遗憾的是,企业界却屡屡传来不和谐的声音,企业之间不正当竞争现象层出不穷。
更为严重的是,不正当竞争手段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不正当竞争之歪风在各行各业有愈演愈烈之势。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为争夺市场,企业之间展开了全方位的竞争。但遗憾的是,总是有这样一些企业,他们想得更多的不是怎样去树立和维护自己的品牌,而是想方设法地去破坏竞争对手声誉,这样的后果,虽然给竞争对手造成了伤害,但其实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是典型的损人不利己行为。如果企业将实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精力,用在自己企业内部的创新和发展上,获得的效益肯定远比其实施侵害行为获得的多得多。
当不正当竞争成为一种习惯,我们将看到的将是一地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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