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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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指标] [求助] 挑战曼昆《经济学原理 》一题:关于家庭购买新住房等该记入GDP投资部分还是消费部分。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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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flower9721 发表于 2008-3-11 17:16:00

中国CPI居住类消费包括:建房及装修材料、房租、房屋维修费、物业费、自有住房贷款利息、水电燃气以及其他与居住有关的服务等的支出。

这与购房支出是不同的

每天进步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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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ngez 发表于 2008-3-12 12:51:00

我觉得二楼的解释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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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wuda 发表于 2008-3-14 19:11:00
二楼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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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z520 发表于 2008-3-14 23:16:00
家庭购置新住房应该计入投资,因为它能够产出新的服务,即居住、休闲等,这些是人类所必需的。同时对居民自住房屋进行租赁估价从而计入GDP可以更好反映人民生活水平,这是GDP要反映的一个最重要指标。而人们购买汽车则属于对奢侈品的消费,除非他是用于跑出租、运输等服务,不过一般情况下人们是用于自用,汽车对人们得日常生活并不是必需品,只有在经济能力许可的条件下人们才会购买,所以够买汽车应该计入居民消费,而不是投资。另外,汽车相对于房屋来讲耐消耗能力低得多,一般无法产生增值。曼昆所说的按习惯是说的在一般情况下的统计方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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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ana 发表于 2008-3-15 09:26:00
对于这个问题,曼昆的方法处理比较适当。讲清楚住房是耐用品,并且不同于一般的消费品,这样就可以了,要说的很具体,这是统计口径问题,对于初级经济学而言,没有必要,讲了只会给人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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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_wgd 发表于 2008-3-15 10:02:00

在经济学家看来,如果一笔支出不仅在当期带来回报,而且在未来许多期也带来回报,这笔支出就是投资性支出。如果一笔支出仅仅在当期带来回报,那么就是消费支出。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不仅家庭买房是投资,而且购买耐用消费品,如汽车,家电,珠宝等等,甚至购买衣服(只要你穿的期限超过一个会计核算年度)也是投资。而租房,租汽车,租家电,租珠宝,租衣服才是消费。

但是由于统计的局限,往往只把家庭买房作为投资,而购买耐用消费品当作消费。

曼昆说这是习惯的处理,这是不错的。

至于有人说一定要保值增值才算投资,不是经济学的投资概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16 9:43: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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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_wgd 发表于 2008-3-15 10:44:00

大家想想,如果统计部门把家庭购买汽车也作为了投资处理(严格讲,应该如此),那么他要怎么做?思考这个问题之后,你就会发现统计部门的难处,因此为了简化,还是处理为消费为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15 11:11: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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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gewu67 发表于 2008-9-5 11:59:00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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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hguleth 发表于 2008-9-5 12:32:00
同意10楼的说法,住房计入投资应该是统计口径的问题,也就是曼昆所说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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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明其妙 发表于 2008-9-5 14:54:00

这种讨论有意思

我觉得从按理应该区分这房子是投资还是自住来分别记入投资品与消费品,但曼昆按习惯计入投资说法也没有错,如果有错那就是他就该按习惯。我们计入什么其实都是人规定的,最终是要符合管理层(政府)提供更科学的决策依据。我觉得在我国住房改革的时候,这个习惯按不得啊,这也是我们投资率这么高也可持续的原因之一。请赐教。本人想转学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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