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oyan 发表于 2010-6-26 11:03 吴本龙 发表于 2010-6-26 08:09
另外,我让你找比斯密还早的经济学家给效用下的定义,你找了吗?如果不找,那么,用你的话说,你的效用概念无效!
你先把斯密的原话贴出来,看看是不是你理解的意思。
你先说别人的效用概念无效,我后说你的概念无效。应该是你先拿出证据,证明效用一词最早出自哪位前辈大师之口,然后证明
树根的效用概念无效,现在反到让我先贴出斯密的原话。你是什么逻辑?
好吧,为了让大家看清楚,究竟谁在胡搅蛮缠,我让你一步,我先把斯密的原话贴出来。
“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例如,水的用途最大,但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反之,金钢钻虽几乎无使用价值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国富论》上卷,第25页)。
看清楚了吧,斯密把效用、使用价值与用途作为同义语了。下面该你粘贴观点不同的比斯密还早的著名前辈的效用概念了。别让大家失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