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边际效用论”应该改为"边际数量论”
变化的是消费的数量,而不是单位商品的效用。
边际效用是指每增加一单位的某种商品的购买给消费者带来的总效用的变化量。杰文斯等人认为边际效用是递减的,并认为边际效用是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尺度 (价值:引导价格变动的客观因素),两种商品的价格的比率等于两种商品的边际效用的比率。
我认为新经典主义对效用的作用的认识是不客观的,下面给予分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姑且不论边际效用递减是不是规律,是臆想的还是事实的总结,假使这个规律存在,这个规律的描述也是有问题的,问题在于“两种商品的价格相等意味着边际效用相等”中的商品是“一个”还是“一组”,商品的单位是人为的,可以是公斤也可以是吨,所以“单位效用”相等这个描述是有逻辑缺陷的,可以被“最后单位”的不确定性否定。那么消费者到底在经济生活中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觉得“边际效用论’应该改为 “边际数量论”
实际上变化的是消费的数量,而不是单位商品的效用。
举个例子:连续三个礼拜去饭馆吃螃蟹三次,第一次吃5只,第二次吃4只,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吃3只。
那么我们可以描述为:递减的是“螃蟹数量”,即随着消费次数的增加,消费的数量减少,这可以称为“边际数量递减规律”(叫现象更合适)。
解释:每次消费过程,一只螃蟹的效用是不变的,从第一次消费到最后一次消费都不变,变化的是欲望,欲望减少,因为单只效用不变,所以满足欲望需要的效用减少了,从而消费的数量减少。消费者行为可以描述为欲望引导“效用不变的商品”的消费数量。
“螃蟹数/星期”的实质是“欲望/单位商品的效用”。
反过来再看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这个规律是不成立的,有很多的反例可以证明。即使这样,“边际数量”,不管递减还是增加还是不变,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因为欲望变化是客观事实,所以消费的数量变化也是事实。
结论:1、在效用论里增加一个“欲望”概念,存在一个边际数量,使欲望满足。
2、商品的效用不变。无论是一个人不同时期的消费,还是不同人的消费,同一商品的效用相同。
3、欲望用一定数量的商品的效用满足,消费者“对商品效用在感觉的变化”是不存在的。
4、欲望即消费者的作用是引导和约束商品数量,进而决定生产规模,这就是消费者在经济生活中唯一的主动作用。
注:消费者的“边际数量论”受本论坛P哥“时间价值论”的启发所得(他把“最后单位”改为“最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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