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uo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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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治理与讨论] 强行发表也是侵权!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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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刊》2008年第3期有撰文指出:
                                                                                        编辑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授意,又无法律上的根据,擅自对著作权作品进行利用或以其他非法手段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利的行为就构成侵权。编辑侵权行为主要表现在编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发表其作品,编辑未经合作作者许可而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编辑违背作者意愿未在作者创作的作品上署名,编辑擅自改变作品的署名及署名方式,编辑利用职务之便违背作者意愿在没有参加创作劳动的作品上署了己名;编辑非法阻止作者修改作品,编辑未经作者许可修改作品;编辑在加工过程中歪曲作品原意,编辑在改编过程中篡改作品内容;编辑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编辑侵犯著作权人获得报酬权的行为等等。编辑侵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对于严重侵犯著作权和邻接权且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而构成犯罪后果的还要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欲避免编辑侵权行为发生,就要进一步提升编辑的法制意识和水平,强化编辑的道德素养和责任,加大刊社的规范管理和建设,完善出版的法律制度和政策。
                                                                                       论坛中已经有帖子在讨论拒绝发表后也有被发表的。为提高学术上的法律维权意识,特发此贴。
                                                                                       对于那些已经拒绝版面费的同志们,要知道这一点。强行发表也是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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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强行发表 侵权行为 网络传播 信息网络 法律制度 侵权 强行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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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7805 + 1 + 1 + 1 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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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nkcg 发表于 2010-6-25 16:04:2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强行发表也是侵权!强烈同意!
Impossible is no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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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chenmxlong 发表于 2010-6-25 16:05:2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能发表,只要嘱上自己的名字就OK了,管它侵不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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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iloveahu 发表于 2010-6-25 16:32:0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期待《经济研究》来侵我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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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sdyhfao 发表于 2010-6-25 17:11:4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一套对著作类书籍出版可能说得过去,但对期刊来说,涉及到周期、合约等问题,可能流程从简。要看双方如何对待征稿简则或投稿须知的问题。
论坛讨论的多是作者以不交版面费来表示作者拒绝发表。如果投稿须知或刊用通知中有明确表示,如超过一个月未收到版面费视为作者撤稿等,那可以。如果没有,那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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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russianboy008 发表于 2010-6-25 23:06:3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是一件大好事啊,何来侵权之有?你不想发表投稿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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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luosi 发表于 2010-6-25 23:11:0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6# russianboy008 你没有遇到过:你的大作没有在你最初选中的那家刊物发,却在不收版面费的更好的刊物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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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文化经济 发表于 2010-9-5 08:18:4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的一篇文章,投到某个CSSCI、北大核心,它不用,擅自转到他们单位的另一个普通刊物发表了。我当时只是电子邮件投稿,后来发现那个C刊明确规定这属于无效投稿。
真气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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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tong7805 发表于 2010-9-5 10:42:4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强烈同意,否则我们可怜的小学生、小老师还能生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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