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王志成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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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新概念:社会必要需求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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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xt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1-18 03:37:46
附注:

“社会必要需求”可以解释古典政治经济学及马克思所述的其中一个例子中的缺憾。他说,钻石毫无用途,而水则用途极大,为什么钻石价值高而水的价值低呢?马克思说,因为钻石耗费了人的劳动量较大,而水则耗费人的劳动量较小。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毫无用途的钻石非要人们耗费如此大的劳动量呢?马克思没有进一步解释。但是,引入“社会必要需求”就可以解释清楚这一点:因为,社会生产提供了实现的消费量和购买力,为此,适应了人们在社会需求上对钻石的渴求,也就是说人们情愿以较大的消费量或购买力来取得它,为此人们在钻石上花费较大劳动量——作为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否则,人们至今仍不明白,为什么在看起来毫无用途的钻石身上,要耗费如此多的人的劳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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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xt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1-18 12:12:27
社会必要需求这一概念与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发现的“萨伊定律”不同之处在于:萨伊定律认为:“供给能够创造它本身的需求”;而社会必要需求则是指:“受社会意识调节的社会供给应与社会需求相适应,这种关系它表现为各种不同产品的量上的比例关系,所反映的各种资源相互配置的比例关系。而在人们之间的社会联系体现为个人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按比例分配资源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显然,萨伊看到了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内在联系,指出了社会供给的内核就是社会需求,是社会需求的现实地体现与反映;惟有满足于社会需要即社会需求的东西,才能够作为“产品价值构成的一部分”进入社会生产过程,才能被社会承认为“生产要素”。在1929年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下,萨伊定律破产了。凯恩斯在批判萨伊定律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有效需求”这一概念。他认为,充分发育的市场经济,其主体不是萨伊认为的二个主体人即家庭(包括消费者个人)和企业;应当还包括第三人即**。需求的重要性大于供给的重要性。需求不足时,需要**的“有形之手”加以调节,这一调节也是社会意识对价值规律的一种自我把握和自我认知。

社会必要需求既然与社会有效供给相互对应,那么它们二者之间的这种关系即“这种按比例分配资源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也就可以不用借助“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来间接地说明,而完全可以以一种直截了当的形式来加以说明——基础价格来说明。所谓基础价格就是指产品尚未进入市场的价格,即生产该产品所耗费的各项要素价格的之和——生产成本。

那么,社会必要需求的“基础价格”临界点到底在哪里呢?这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因为,社会必要需求量总是与某一产品的使用价值的社会有效供给量相关联——也必然与一定的货币量相关联。用“均衡”?用“边际”?用“平均”?还是用“有效”?我不清楚。但我知道,粮食作为人的生活和生产必需品,其中一部分用于满足人食用,另一部分用于下次的播种,还有一部分可以用于酿酒、还有一部分用于精饲料....。也就是说,食用、种子、发酵、饲料等之间的比例关系是一定要合理恰当地进行配置。这种比例关系反映在商品交换形态中“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这是因为,满足人类需求所依赖的生产要素量总是有一定限度的,而不可能是无限的,在有限的资源约束下,人们尽可能地对现存或现有的资源加以合理地配置和充分利用,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就形成了人们之间的价值关系。资源配置的越合理越恰当,则不必要的资源耗费就越少,社会生产所形成的有效供给量也就越多,则是该产品的劳动生产力越高,该产品的使用价值量也就越大,其交换价值量或购买能力(注:表现为一定的货币量)也就越大。

这就解释了马克思的一个推理悖论。即然,使用价值总量的增减与其价值量变化无关联,仅与该单位的劳动生产率形成反比关系,那么为什么社会价值总量会随着使用价值总量的增长而始终保持二者在总量上的相互一致呢?这就因为,产品的内在价值是由其市场供给与社会需求的二者关系之间的内在机制所决定的,并不是由单一劳动量所决定的。由于产品的内在价值反映的是一种社会资源之间相互配置的比例关系,社会意识既可以通过社会劳动量的分配比例的变化进行自我调节,也可以通过各种不同资源的分配比例的变化进行自我调节,这就要看,确认需要进行调节的要素——它(要素)到底应该是那一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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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xt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1-18 14:55:20
附注:

在社会必要需求的硬约束条件下,社会劳动在各种不同的产品量之间流动,以期达到调节资源分配的杠杆作用,促使社会供给的各种不同的资源量之间形成平衡或均衡状态;反过来说,若社会供给的各种不同的资源量之间形成了相对平衡或均衡状态,则社会劳动就此不在各种不同的产品量之间流动了。所以,社会必要需求反映的是社会一种正常状态下的市场经济条件。在这一条件下,各种不同的资源配置形成相对合理的分配比例关系,达到社会意识所预期的生产供给与社会需要之间的理想状态,此时的社会意识的调节作用就会暂时停止。由此可见,决定社会劳动分配的比例关系是否合理,是否恰当,并不归结于劳动本身的性质和内容,而是社会劳动背后存在着一股社会的客观力量——即社会供给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内在联系。马克思是何等精明的人,他早已看到这一点,可他就是不说破!马克思身后的马克思主义者们误将劳动当做价值的唯一,且将劳动价值论孤立起来看待,并奉为圭臬。所以他们在论述价值范畴时,文章之中总是前一个劳动,后一个劳动,左一个劳动,右一个劳动.....,殊不知,社会劳动作为一种极为重要的调节手段经济和杠杆,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体现和行动,并通过私人劳动产品之间形成的交换价值形态,现实地调整着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关系、市场关系、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我们就不难理解作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社会劳动为什么会在各种不同的社会产品之间频频流动,最终又会相对静止下来,在各种不同的社会产品之中形成暂时的凝固状态,而表现为劳动力耗费形成社会产品之中价值量的一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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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xt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1-18 17:45:10
我为什么说马克思是一个十分精明的人呢?因为,马克思本人不同于马克思主义者,他虽然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正常的社会生产条件下(xiaxt 注:这其中包含着社会生产与社会必要需求之间的合理比例关系及相互平衡状态),制造某一个使用价值中以平均劳动强度和平均劳动熟练程度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但是,他十分清醒地知道,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并不是决定某一种商品价值量的唯一源泉或唯一尺度。

他指出:“一种特殊的劳动操作,昨天还是同一个商品生产者许多职能中的一种职能,今天就可能脱离这种联系,独立起来,从而把它的局部产品当作独立商品送到市场上去。.........某种产品今天满足一种社会需要,明天就可能全部地或部分地被一种类似的产品排挤掉。即使某种劳动,例如我们这位织麻布者的劳动,是社会分工的特许的一部分,这也决不能保证他的20码麻布就有使用价值。社会对麻布的需要,象对其他各种东西的需要一样,是有限度的,如果他的竞争者已经满足了这种需要,我们这位朋友的产品就成为多余的、过剩的,因而是无用的了。........假定他耗费在他的产品上的只是平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商品的价格只是物化在商品中的社会劳动量的货币名称。但是,织麻布业的以往可靠的生产条件,没有经过我们这位织麻布者的许可而在他的背后发生了变化。同样多的劳动时间,昨天还确实是生产一码麻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今天就不是了。货币所有者会非常热心地用我们这位朋友的各个竞争者定出的价格来说明这一点。真是不幸,世上竟有很多织麻布者。最后,假定市场上的每一块麻布都只包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使这样,这些麻布的总数仍然可能包含耗费过多的劳动时间。如果市场的胃口不能以每码2先令的正常价格吞下麻布的总量,这就证明,在全部社会劳动时间中,以织麻布的形式耗费的时间太多了。其结果就象每一个织布者花在他个人的产品上的时间都超过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样。这正象俗话所说:“一起捉住,一起绞死。”在市场上,全部麻布只是当作一个商品,每一块麻布只是当作这个商品的相应部分。事实上,每一码的价值也只是同种人类劳动的同一的社会规定的量的化身。”

昨天的一种尚未取得独立形态的劳动,今天也许就在社会必要需求的变化下,取得了独立形态,成为一种可以创造财富是劳动;今天的使用价值所包含一定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许就在社会必要需求的变化下,明天就不是了。竟然这种情况并非是价格上下波动造成的,而是社会必要需求的发生变化所造成的。这真是不幸,世上竟有很多织麻布者!最后,假定市场上的每一块麻布都只包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使这样,这些麻布的总数仍然可能包含耗费过多的劳动时间!!怎么办?唯一办法就是“消灭”它的多余量。即“如果市场的胃口不能以每码2先令的正常价格吞下麻布的总量,这就证明,在全部社会劳动时间中,以织麻布的形式耗费的时间太多了。其结果就象每一个织布者花在他个人的产品上的时间都超过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样。这正象俗话所说:'一起捉住,一起绞死',”怎么样,诸位网友现在是否看明白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并非是唯一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尺度和唯一根据,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背后,还蕴藏着一股社会客观力量,这一社会客观力量可以根据其自身的变化情况,以社会意识形式去裁剪每一个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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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xt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1-18 18:04:02
附注:

为什么:假定市场上的每一块麻布都只包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使这样,这些麻布的总数仍然可能包含耗费过多的劳动时间!!唯一办法就是“消灭”它的多余量。就是因为“真是不幸,世上竟有很多织麻布者”,为了不至于发生“正象俗话所说:'一起捉住,一起绞死'”的悲惨结局,惟有消灭这多余的产品量!这就是社会供给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所造成的,这一矛盾是人类社会经济的根本性矛盾,所以“消灭”社会产品的“多余量”的一股强大社会客观力量,并非来自于市场价格的上下波动,而是来自于人类经济社会的内部,来自于社会供给与社会需求之间的不平衡状态!而某一种商品的市场价格的上下波动,仅是这种不平衡状态的外部表现。“顺其者昌、逆其者亡”。今天,你可能根本就看不上眼的废弃物,明天可能就是身价百倍的财富;今天可能价值连城的宝物,明天就可能变为人见人嫌的滞销品.....。为啥呢?就是因为:针对某一种商品而言,社会需求与社会供给对其态度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天晓得是怎样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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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不理 发表于 2010-11-18 22:50:42
“社会必要需求”这个概念,需要对其进一步的诠释并完善规范。
        当然更希望“社会必要需求”这个概念能借助数学工具。才会有更大的发展前途。

        下面来说一下我对“社会必要需求”概念的理解。
        其实,“社会必要需求”这个概念与“社会必要劳动”是有关联的。“社会必要需求”一定小于或等于()“社会必要劳动”。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金融信贷的介入。

        一般情况下,当排除金融信贷介入情况下,因“社会必要需求”受制于“社会必要劳动”,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是平稳或波动较小的。而当大规模的金融信贷加入,致使“社会必要需求”增加时,这时“社会必要劳动”也“被”增大了。在金融信贷参与的情况下,出现了一个反常的状态:“社会必要需求”有可能大于“社会必要劳动”。当信贷的规模增大到无法让社会消化,出现通货膨胀时,金融信贷规模被压缩,这时也会导致“社会必要劳动”“被”减少。于是,经济危机发生了。

        一般在金融比较发达和庞大的国家,“社会必要需求”的变化与金融参与经济的规模大小密切相关,这也导致经济运行主要取决于金融规模的变化。但由于人们在运用金融信贷时,并不能准确判断金融参与的项目能否导致“社会必要需求”的增加,会出现失误。所以,这些出现的失误导致财务坏帐,一是使后续资金无法跟上,二是最终使“社会必要需求”减少,导致经济危机的发生。

        上面说了金融导致危机发生的两个方面。其实是一回事。只有失误的、无法真正使“社会必要需求”增加的信贷,才会导致通货膨胀。


        上面解释的不一定正确。我只是想把“社会必要需求”的概念进行实用化的运用一次。




        注意一下,上面对经济危机的解释与马克思的解释是不一样的。由上面的解释可知,经济危机主要与金融信贷导致“社会必要需求”变化有关联,而与生产资料关联不大。


        通过上面的讨论,我认为,引入“社会必要需求”概念有助于搞清经济危机原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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