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描述的情况看,确实你的行为比较失当。
导师和学生的合作,多半体现在研究指导方面,也就是说,论文或者课题研究的选题、方法、思路主要由导师确定,这样即使产出的成果主要的“体力劳动”由学生完成,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是完全合理和合适的。
研究有一定的传承性,你师姐做的研究必然和你导师有一定关联,但是既然你文章的思路来自导师,为何不联合署名,包括项目来源?
有时候项目和文章还不完全一一对应,但是项目资助对文章作者的研究有帮助,也可以一并列入,作为对项目资助的感谢,当然,在项目结题的时候,不完全相关的论文可以不作为主要成果计算。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2&from^^uid=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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