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gengren 发表于 2010-7-11 11:51
资本家是否无偿占有了工人劳动?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工人将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后,劳动力的所有权是不是仍归工人。如果不归工人,那么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也不归工人。如果卖出的劳动力以及劳动的所有权不再归工人,用于约定工作日内使用的劳动力就不能视为是工人的劳动力,该劳动力的使用就不能视为是工人的劳动,尽管该劳动力在投入生产前仍保留在工人的身体内。既然劳动力已经卖给了资本家,其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了资本家手里,那么这时的劳动,就不再是工人的劳动,而是资本家的劳动。劳动过程既是劳动力转移到产品中的过程;同时又是劳动力交付给资本家的过程。资本家用自己买回来的属于自己的劳动,无论是创造了收益,还是遭受了亏损,都是资本家自己的事情。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创造的收益。母鸡卖了出去,所生的蛋还归原来的卖主吗?
马克思认为工人创造的价值大于劳动力价值,所以工人所得报酬也应大于劳动力价值,而不是仅仅等于劳动力自身价值。这个观点是难以成立的。首先,商品是按照本身价值来出售的,劳动力也不例外。所以,资本家按劳动力价值支付报酬是无可非议的。劳动力如果不按自身价值出售,劳动力的买卖就不是等价交换,这就违反了马自己所规定的劳动力买卖是等价交换的前提。其次,不按照劳动力价值而按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来出卖劳动力,除非劳动力卖出以后仍归工人自己所有,即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消耗的劳动力,仍然归工人自己所有。但是这样一来,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就不再是买卖关系,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也不再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了。
必须说明的是,以上讨论的劳动,仅指马克思所说的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劳动,绝对剩余劳动不在此讨论范围内。
为什么呢?因为让鸡产蛋的设备(生产资料)被资本家占有了,问题就在于工人是否真有劳动的自由!
而楼主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之上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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