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jm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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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当家作主不等于“作为生产资料的主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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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2-4-5 19: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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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xian2011 发表于 2012-4-5 20:19:44
龚民 发表于 2012-4-5 19:59
你的帖早己看过,“公企和私企有同样的生产条件和同样的投入—产出比,那么公企的劳动者受益程度 ...
你的观点是有合理之处的。看来,我们的目标是完全相同的,差异只在于达到目的具体方法。

我希望你的做法能够取得成功,但是我觉得难度可能更大些,后遗症可能更多些!
我的座右铭是:只求成功因我,不管收获谁多。如果你觉得阅读内容有价值,请广为宣介,让更多人早日从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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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2-4-5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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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2-4-5 20: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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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动力 发表于 2012-4-5 21:01:24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怎么能成为主人呢?那不是对文明社会这一可能随便使用他人劳动力的社会的反动了吗?那不是对原始社会那罪恶的把人当作生产目的的社会的赞成了吗?
人不能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不应该成为他的劳动成果的主人,特别是不能成为支配自己劳动成果的主人。他的劳动成果,只能为奴隶主,或者农奴主、资本家,或其它类代表所使用,比如神父、酋长及其最大的私有者官僚所使用。历史来复去,人上人永在,总之,人那能成为人呢?只能是打工者,出卖劳力者。
如果反之,那不是真马克思主义了吗??不行,楼主,这样不行,你还需继续骗下去,骗的程度还很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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