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记 发表于 2010-7-16 01:19 
所有制决定分配
没错!
个人认为,如果更准确点说,应该是: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决定分配。
社会主义社会之前的 生产关系 是 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 的 生产关系,这样的 生产关系 (这些形式)的必然的 分配方式,就是: 劳动,只能获得大约相当于劳动力成本的补偿,生产资料——资本,占有全部收益(剩余劳动),的分配方式。
马克思早已揭示了“这些形式”所必然产生的上述“分配方式”是导致两极分化的根源。
迄今为之的社会主义实践史,虽然在分配方面有过新的探索,并没有变革这种旧的分配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种新的生产关系,还没有 产生 或者说 “决定”出 自己的 分配方式。
看来,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生产关系的更迭,并不能自发地消除两极分化,要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必须依据生产关系决定分配方式的基本原理,根据自身生产力发展水平,自觉地决定自己的分配方式——变革旧的分配方式,创建新的分配制度。
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如果因袭之前的非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就只能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原因很简单,旧的分配方式只能必然导致两极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