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给传统税收带来的主要问题:
⒈ 常设机构的认定:企业可以通过收入来源国的服务器进行经营活动,传统的常设机构的概念受到挑战。
⒉ 收入来源地的确定:卖方基地,买方基地,服务器,买方在另一处服务器购买。原来通过劳务提供者出场才能确定的收入来源地受到挑战。远程教学,远程诊断等。
⒊ 收入性质的确定:商品数字化。商品、服务、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难以确定。
⒋ 身份确认:网址与所有者身份没有必然的联系。网址、域名难以监督。
⒌ 税收的征管与稽查:征管基础:纸质凭证---电子数据(发票、帐簿、报表等)数字化,无纸化。
⒍ 税收管辖权的界定: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受到挑战。服务器的经营行为的出现。
⒎ 国际避税:电子商务的高流动性,服务器的易变性。
问题出现了,那就得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最近网上商店成为现在经济发展的一道新风景,而这么道风景又可能会成为大家避税的场所。然而,对其具体征税的话,又会出现以上所述的问题。那么,究竟如何来看待网上商店的纳税问题,请各位大虾们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