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是一种产权。古代的“嫡长子继承制”无疑是为维护统治秩序的。体现了“先来者先得”原则。可以说体现了一定的公平性。但这样的人为设计的制度大多数时候是无效率的——嫡长子有时能力欠缺。这样,引起不少的“皇位之争”,亲情手足自相残杀。若无与其争权多位的,如果继承人无能,则皇权衰落。人为的制度设计体现了一种严重的私心,严重的私心成为断送皇权的起因。用一种怎样的公心来保证“循环律”不在重演?怎样的选择才更有效率?让阿哥们竞争?打起来不是更乱了吗?选举?老百姓的权利能保证吗?
社会上的某一职务,是拼爹?还是拼能力?这个职位给谁?继承——拼爹,竞争——拼能力?
私有产权真的有效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