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7月19日在港签订了补充合作备忘录。央行和香港金管局同意就人民币结算安排加强合作,主要改变包括:
(1)消除开立人民币企业账户的行业限制,不再限于与贸易或服务相关行业,证券行、保险、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可以在香港银行开立人民币户口;
(2)企业兑换人民币没有上限,个人帐户兑换人民币保持每天两万元的限制;
(3)香港的个人和企业相互之间可以通过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自由支付和转账。
中金公司--宏观经济简评人民币国际化走出重要一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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