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如何选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由于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了不影响发行上市的进度,企业应在上市规范运作阶段就着手选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选择应慎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客观翔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好坏,决定着企业发行上市计划的实现,而且影响到企业上市后的再融资。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要求,企业上市后募集资金投向频繁变更,资金使用效益差,将会构成企业上市后申请再融资的重要障碍。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用途,企业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募集资金投向应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确定,国家今后将重点鼓励发展以下11个重点产业:能源、水和矿产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人口与健康、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国防;
(2)募集资金投向是否与企业的主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目标一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技术、市场、资源、环保等方面的重大风险。如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应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取得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的书面批复意见;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形等。
5、在规范运作阶段保荐机构应做哪些方面尽职调查?
根据证监会2006年5月29日日颁布的《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保荐机构
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尽职调查,企业应当对所涉及内容事项给予充分配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
(1)改制与设立情况
(2)历史沿革情况
(3)发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
(4)重大股权变动情况
(5)重大重组情况
(6)主要股东情况
(7)员工情况
(8)独立情况
(9)内部职工股等情况
(10) 商业信用情况
二、业务与技术调查
(1)行业情况及竞争状况
(2)采购情况
(3)生产情况
(4) 销售情况
(5)核心技术人员、技术与研发情况
三、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
(1) 同业竞争情况
(2)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四、高管人员调查
(1)高管人员任职情况及任职资格
(2)高管人员的经历及行为操守
(3)高管人员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
(4)高管人员薪酬及兼职情况
(5)报告期内高管人员变动
(6)高管人员是否具备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资格
(7)高管人员持股及其它对外投资情况
五、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调查
(1)公司章程及其规范运行情况
(2)组织结构和“三会”运作情况
(3)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4)内部控制环境
(5)业务控制
(6)信息系统控制
(7)会计管理控制
(8)内部控制的监督
六、 财务与会计调查
(1)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评估报告
(4)内控鉴证报告
(5)财务比率分析
(6)销售收入
(7)销售成本与销售毛利
(8)期间费用
(9) 非经常性损益
(10)货币资金
(11)应收款项
(12)存货
(13)对外投资
(14)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5)投资性房地产
(16)主要债务
(17)现金流量
(18)或有负债
(19)纳税情况
(20)盈利预测
七、业务发展目标调查
(1)发展战略
(2)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3)历年发展计划的执行和实现情况
(4)业务发展目标
(5)募集资金投向与未来发展目标的关系
八、募集资金运用调查
(1)历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若有)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募集资金投向产生的关联交易
九、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
(1)风险因素
(2)重大合同
(3) 诉讼和担保情况
(4)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5)中介机构执业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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