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owei89706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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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与投稿] 有涉及到企业改制上市(IPO)问题的可以问我!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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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wei89706443 发表于 2010-8-18 10:56:03
我估计也是这样了
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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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gzx 发表于 2010-8-18 14:06:07
请问前辈:我现在在一家证券公司结算部门工作,但是我想去投行部工作,请问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吗??我本科是计算机,在证券公司工作两年,一年搞技术,一年搞业务,目前准备考CPA。如果考个名校的金融研究生是不是很有优势进入各个证券公司的投行部????现在纠结考研还是考证中,本科进投行部几乎不可能,除非有背景或者清华,北大,人大等全国名校毕业,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望您指点和赐教。谢谢先

193
maowei89706443 发表于 2010-8-18 15:53:33
只要专业对的上,个人的能力加强点,工作也是一样能做的。
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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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28th 发表于 2010-8-18 16:51:15
193# maowei89706443


我也想要尽职调查的清单,谢谢楼主


october28t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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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wei89706443 发表于 2010-8-18 18:15:54
好的,已经发了!
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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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wester 发表于 2010-8-19 10:07:45
您好,很高兴找到人熟悉IPO。 请问IPO股票,5年的"buy and hold return" 购买持有收益率怎么算啊。需要详细解释或参考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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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wei89706443 发表于 2010-8-19 10:50:57
楼上的,你问的是在二级市场计算收益率的事情,我的专长是做发行的。所谓的一级市场的工作。很抱歉不能给你回答!
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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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wei89706443 发表于 2010-8-19 19:28:58
今天没人来啊!
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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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wei89706443 发表于 2010-8-19 22:43:40
发审委IPO审核中的关注事项及解决办法
今天,《上海证券报》刊发周翀、商文的《IPO审核思路明晰 证监会关注税收利润等六要点》,其介绍了发审委IPO审核中的关注事项及解决办法。
一是税收方面。由于各地在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基础上,往往存在一些针对企业的优惠政策,因此,凡企业在上市前三年中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规定不符的,应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发行人亦必须给出是否存在税务追缴可能的提示。
二是利润分配方面,要求企业对上市前的滚存利润分配政策予以明确,限制企业利用募集资金向老股东分红。因为有的企业将额度很高的上市前滚存利润确定为仅向老股东分配,造成用募集资金分红之实。
三是产权方面。对于名义为集体所有但实质为私人所有的企业,为避免企业采取奖励等手段量化输送给私人的情况,避免出现产权纠纷,监管部门在操作中,一般要求发行人出具省级政府的确认文件。对于一些将国有资产转让给个人的情况,要求发行人履行评估确认手续,并报送国资部门批准。
四是行业、企业持续表现方面。监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对企业所处行业情况、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市场占有率等进行详细说明。
五是土地方面。如企业在上市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合法,一律要求予以纠正。
  六是环保方面。要求发行人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向都要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对于重污染行业,要求出具环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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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wei89706443 发表于 2010-8-19 22:44:44
(一)拟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满足《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首发的基本条件包括:
1、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首发的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持续经营时间不足3年的,经国务院特别批准,也可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1)持续经营时间的计算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包括发起人直接发起设立(股东以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组建一个新的生产经营实体)和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东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不发生变化)两个类别。
由发起人直接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从股份公司成立之日(以营业执照签发日为公司成立日)起计算。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变更时未对账务按照评估值进行调整,其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如按照评估值对账务进行了调整,则持续经营的时间应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影响“3年持续经营记录”的情况
如最近3年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发生了重大变化(重大变化并无具体标准,需进行实质性判断),或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则视为不满足持续经营3年的发行条件;自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3年后,发行人方可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2、主要资产及股权不存在重大纠纷
申请首发的发行人,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不能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如存在股东用于出资资产的产权归属有争议或尚未正式过户到发行人名下等情形,在权属纠纷解决之前不能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有公司股权(包括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的股权)的份额,不能存在重大或有纠纷。如发行人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构成情况与其实际股东构成情况不符,则存在产生股权纠纷的可能性,需在纠纷解决后再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3、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独立性方面不存在严重缺陷
发行人应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并拥有生产经营相关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如发行人在生产、采购、销售的任一环节,对控股股东或其他第三方存在重大依赖(如主要原材料或大部分商品由第三方代为采购销售等),则属于不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不符合首发条件。
发行人的人员、财务、机构、业务均应具备独立性。发行人的高管人员不得在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在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发行人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并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示公允的关联交易。如发行人未能满足上述独立性要求,需在申请首发前进行规范整改。
4、满足一定的财务指标
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③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④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⑤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发行人是否符合上述财务指标的要求,需在发行人会计师为其出具正式的三年一期审计报告后最终确定,在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前,可依据发行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初步判断。不能满足上市财务指标的发行人,暂不能申请首发。
5、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发行人应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③在用的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④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⑤对税收优惠存在严重依赖等影响其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需进行实质性判断。如发行人并不存在上述情形,但其持续盈利能力仍有缺陷,也不得申请首发。
6、规范运行
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等情形。如存在上述情形的,需在上述情况结束后36个月再申请首发。
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如存在上述违规情形,需在申请首发前解除违规担保或收回被占用的资金。
一切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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