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价值定义之我见(之一)
王逸成
早在160多年前,恩格斯就已经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价值的定义作了科学的论断。可是,当今对这个价值定义一直争论不休?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的经济理论界,却把这个定义,各据其说莫衷一是。于是,人们就各持已见,难于就恩格斯的价值定义,统一地运用于各个经济理论领域,并和经济实践相结合。如果这样将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失去正确方向,甚至走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旁道上。为了以正视听,本人特提出个人浅见,愿与理论学术界讨论:
一、关于“价值”的定义
1844年,恩格斯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明确指出:“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见:《马恩全集》第一卷605页),这句话对价值已经作了精确概括。其实,这不是恩格斯臆想出来的,而是他研究了古典经济学人,关于“劳动耗费决定价值”和“效用决定价值”——这两种片面性的认识;恩格斯将两者统一了起来,从而得出这个科学的价值定义。
这个价值定义一经面世,即被马克思首肯。他在1868年致恩格斯的信中,说到:……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有关价值概念是正确的……。
既然,这个价值概念早已被两位伟人作出了明确的论断,那么为什么至今还争论不休?意欲何为呢?就我本人的意思,就是为了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搞得更完善、经济发展更快速、人民生活更幸福。本人几经学习和思考,觉得有必要对错误的价值定义,辨析清楚,供大家研究参考。
二、纠正某些人对价值定义的普遍误解
在恩格斯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其中既有正确的价值定义,也有不正确的认识,正确和不正确的观点混淆在一起,难以辨清。
解放初期,经济学专家孙冶方同志曾关注并研究过这个问题。最近,我再读他的经济理论研究丛书的有关部分,觉得很有帮助,对澄清这个问题有了更充分的论据。下面简介孙冶方研究的部分论述。
在1987年《孙冶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研究》一书(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第42页中:“……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确实存在用‘一般人类道德和人道的抽象原则来批评资产阶级社会’的言词,比如他在评述李嘉图和重商主义学术时,就是‘从纯粹人类的一般基础出发来看问题’的。后来恩格斯还就此做了自我批评,说:《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有许多不确切的地方。’但是他却从来没有否认过‘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五十年后即恩格斯逝世前一年,他对《反杜林论》修改再版时重申:‘在决定生产问题时……对效用和劳动花费的衡量,正是政治经济学的价值概念在共产主义社会所余留的全部东西,这一点我在1844年已经说过了。但是,可以看出,这一见解的科学论证,只是由于马克思的《资本论》才成为可能。’……”
根据孙冶方的研究和论证,并且经过实践验证,已经很清楚地表明恩格斯对价值概念的定义,是完全正确和无可非议的,这些应该不容许我们再有疑虑了!
三、通常人们在价值定义理解上的困扰和歧义
为什么说要将价值定义理解为: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因为马克思理论的基本点是用唯物主义哲学观点,来认识问题的。价值的本质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对立统一的关系。这不就是用哲学观点和视角来认识其核心元素的吗?就我本人的体会,要学懂商品的价值,我是在读了毛泽东著作《矛盾论》这篇论文后,才弄清楚的。换言之,如果我们对任何马克思理论不用哲学思想来研究,都必将走向死胡同。因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一刻也离不开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观点。
试从商品的价值来理解。一个生产者,生产出来的产品,是为了出卖给别人,即要卖给需要这种商品的人。也就是说为别人生产有使用价值的商品,也就是这个商品对别人有效用。
再考察它的生产费用。商品是要交换的,生产某种商品,某人消耗了他的具体劳动。生产不同商品的具体劳动,找不出共同点,怎么办?必须要用抽象方法来认识。只从个别人的具体劳动,找不出共同点;而作为社会人的劳动,即既消耗了人类的脑力劳动,也消耗人类的体力劳动。找到抽象劳动,就找到了共同点。还要注意是在某一时期,要在同样生产力的水平条件下,这就推出了社会的平均必要劳动。只有这样,两个不同的商品,最终才能达成相互交换。因而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就决定商品的价值。这就是劳动耗费对效用关系的对立统一。最后转化成(或称统一)商品的价值。哲学认识上就是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关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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