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10-8-7 15:24
一、分配公理
在劳动者中,其分配原则理应是:在付出相同的情况下,其所得也相同。这可概括成一个分配公理:付出相同所得相同。(利润和资本问题在后面讨论。)
当然,由于每个人所承担的养育子女的人数有可能不同,即承担的社会责任有可能不同,在分配时也必须考虑。为此,就必须进行适当的二次分配,即采用征税或免税等转移方式,以平衡其中的差别。(这一问题,我们先不考虑。)
“分配公理”这个说法似有些问题。而且按你“分配公理”的内容来看,与“按劳分配”的概念并无不同。只是到现在“按劳分配”的概念人们也还没有搞清楚。
再就是,搞理论的目的首先是揭示事务发展的道理,而不是用这个理论去改造社会,改造世界。
你的后一段倒是人们搞理论容易忽略的一个重大事情。若一个理论只揭示生产上的流程,而不顾人口与自然的相适应必会酿成人祸。象毛时代实行的全部公有制,造成人口与自然之间失去制约关系。农村按人口分粮,城市按人定量供应,这都鼓励人们无节制的生育。而搞市场经济后出现的,象现在的三座大山成功的压抑了人们增加生育的欲望。这说明我们的社会已走上一个人口生态与自然相适应的较好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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