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彬 男,1972年生,经管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设岗学科经济学。1993年本科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金融系,2001年获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2007年任香港中文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终身职)、教授。2008年1月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教授,09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现任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中心常务副主任。
主要从事发展经济学、劳动经济学、转型经济学和中国经济的研究、教学工作,以及一些学术管理工作。主要运用经济学前沿的理论和计量经济学方法并结合中国国情研究经济发展和转型以及劳动经济学。近5年主持研究项目18项,其中包括香港RGC项目两个(相当于NSF)、日本东亚发展国际中心项目一个以及香港中文大学多个项目。获得2010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名称:关于性别比失调的经济分析与政策研究;2005年获得世界发展研究院最优论文奖(排名第1名),论文题目为“Income, Income Inequality and Health”。2008年获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年会征文一等奖,论文题目为《性别偏好、计划生育与性别比例失调》。主要学术贡献有:(1)对企业民营化的理论机制、决定因素、操作方式和绩效的研究,发表数篇论文于JournalofDevelopmentEconomics、JournalofComparativeEconomics等期刊;(2)研究银行改革中的激励机制及其效果,论文发表于EconomicsofTransition、JournalofIndustrialEconomics等期刊;(3)研究政府治理对中国改革开放的积极促进作用,数篇论文发表于Journal of PublicEconomics、EconomicJournal、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Economic Inquiry等期刊;(4)研究人口、人力资本、健康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论文发表于ReStat、Demography、JHR、JDE、JournalofHealthEconomics等。
近5年来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23篇,其中一半为该领域核心期刊,SSCI收录21篇;1篇被SCI收录,均发表于相应领域的国际顶尖期刊上,被SSCI引用94次,其中他引78次;已发表中文论文5篇,中文专著1本。目前已被国际期刊接收、待发表论文4篇。对企业民营化的经验研究,发表数篇论文于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 Organization等期刊。研究银行改革,论文发表于Economics of Transition、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nomics。研究新政治经济学以及政治制度对中国改革开放的积极促进作用,论文发表于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研究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论文发表于Economic Journal和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研究企业家为什么参政,论文发表于Economic Inquiry。研究人口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数篇论文发表于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Demography等期刊。
转自《新清华》1729期 (http://news.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李宏彬老师访谈:
2009年12月16日中午12点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经济系李宏彬教授对其论文《性别比率和刑事犯罪:来自中国的证据》做了一次演讲。李宏彬教授认为我国目前犯罪率的增长是由于性别比率所导致的。长期以来,受中国所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和传统观念的影响,目前社会上有4000万左右的“剩余男性”,而这样的男性将会给社会带来大量未知问题。李教授在文章中探讨了性别比和暴力犯罪、侵财案件之间的关系,并认为人口的性别比对婚姻市场结果产生了相反的作用,也对男性劳动力市场结果产生了异质性作用。会后汉青研究院的记者对李宏彬老师就论文等学术问题做了访谈。
问:李老师,一般常识认为,男性的犯罪率要高于女性,那么男女性别比高就会有犯罪率高,这样看似乎您这篇文章在论述的是一个常识性问题?
答:的确,男性的犯罪率要高于女性。但是男女性别比高导致犯罪率高有两方面的原因:1、是如你所说的,男性比女性更容易犯罪;2、男性比率提高后,所产生的某种社会摩擦,导致了犯罪率的上升。而后者的原因正是文章所关注的与所要解释的,文章中利用计量回归得到的性别比系数与男性犯罪率的弹性比较,发现第二种因素对犯罪率的影响非常大。
问:您所说的男性犯罪率的弹性如何得到?
答:就是每增加1%的男性,犯罪率上升的比率。
问:您在选择性别比的数据时,为何使用过去人口普查时的出生男女比例来推断所需年份的男女比率,而不是直接从当年的统计数据中获取男女比?
答:某地区的性别比率与犯罪率可能存在这样两种关系:1、男性比率高与男性犯罪可能性高导致了某地区犯罪率高;2、某地区的犯罪率高使得女性人口不愿意迁徙到该地区。因此,性别比率与犯罪率的因果关系难以确定,所以我们用十几年前男女出生比率推测出某一年该地区某年龄段的性别比率,从而排除了第二种因果关系的可能。
问:您在做计量检验时所提到的反事实检验是什么意思?
答:反事实检验是指我们提出一种与事实相反的假设,并以此做分析所可能产生的结果。简单的来说,反事实检验是做了一件这样的事情:我要判断某个人是否是坏人,而我有认为坏人会偷窃,那么如果我将一只钱包仍在这人面前时,但他并没有去偷窃。我就可以断定他不是一个坏人。
问:在您这篇文章中,你如何应用了反事实检验?
答:我已经通过使用出生男女比率推断某年龄段的性别比率来控制可能产生的因果关系。但目前,还存在的一个问题是若性别比率的确与犯罪率和某个被忽略的变量有高度的相关性,则在计量结果中最终也会显示出性别比和犯罪率的高度相关性,但用这样的结果解释经济现象显然是不正确的。因此,我们要做的是判断是否可能存在某个被忽略的变量同时影响了两个比率。在第一个回归中,我使用的是15-20岁人群性别比做自变量,若是假设某个被忽视的因素影响了性别比和犯罪率,那么我可以认为这个因素也会影响10-15岁的性别比,从而影响犯罪率。因此,在新的回归中加入了新的回归元10-15岁的性别比,得到一个系数不显著的结果,从而认为不存在这样一个被忽略的变量。这就是这篇文章中反事实检验的一个逻辑。
问:通过这篇文章的结论,您对于减少犯罪率的政策建议是什么?
答:在自然社会中,男女性别比保持在1.05左右是合适的。由于中国的计划生育和长期以来喜欢男孩的观念,导致目前中国的男女性别比已经严重失衡。因此我认为适度的开始放松计划生育政策是解决性别比失衡和犯罪率的方法之一。 转自:http://www.hanqing.ruc.edu.cn/detail.php?class=news&iClassID=8&iInfoID=844
希望大家在跟帖中介绍一些我国其他中青年经济学者的成长历程、研究成就、研究领域等大家感兴趣的话题,以为我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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